一般人免稅額為8.5萬元,年滿70歲以上的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例如父母、祖父母等),免稅額則是12.75萬元;但若申報扶養年滿70歲的其他親屬(例如叔、伯、舅等),免稅額仍只有8.5萬元。
子女或兄弟姐妹,當其超過20歲時,除非在學或無謀生能力,確定是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且與納稅義務人同居一家者,才可以申報扶養。而”無謀生能力”是以其身心的狀態上無法自行就業的情形如: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須長期治療者。並要出據相關文件證明!
納稅義務人常誤以為子女無所得或無工作即可列報扶養,這類案件如經稽徵機關查核是會被剔除扶養,除追減免稅額外還會發單補徵稅額。
夫妻因分居無法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應於結算申報書內載明配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並註明「已分居」字樣;稽徵機關會將分別單獨申報之資料合併計稅,除了發現 另有其他應申報所得短漏報應處罰外,因合併課稅產生之應補稅款,不用處罰,但是如未依規定載明,合併課稅產生之應補稅款,除補稅外也會受罰喔。
但修法後,今年開始分居夫妻可比照「單身族」,完全分開計稅、分開申報。財政部規定自103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
人身保險費每人每年最多可以申報2.4萬元,全民健保費則可全額申報,但只有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保險費才能申報 ,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的保險費不能申報扣除。
由於房貸利息與租屋費用僅能擇一申報,故納稅義務人可以比較何者金額較高,雖然認定上房貸利息有30萬元得扣除額但租金費用僅為12萬,但房貸利息是以一屋為限,且本金不得計算,租屋的費用是以申報戶為單位,以2%的房貸利率計算,貸款金得要超過600萬以上才會高於租金費用,您可精打細算一下!
原則上,只要您是因為疾病就醫,經醫 療院所治療後所開立的單據,都可以於報稅時檢附單據正本申報扣除,但屬於美容整型支出、看護支出等,因為不屬於醫療,所以都不能申報抵稅;而且,醫藥費有保險給付部分應該先減除,不足的部分才能申報。
申報扣除財產交易損失,要檢附有關證明文件,以憑核認,每年度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為限;如果當年度沒有財產交易所得或是財產交易所得額比財產交易損失少,還沒有扣除的財產交易損失餘額可以在以後3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例如某甲104年度有財產交易損失100,000元,也有財產交易所得70,000元,那麼105年度就可以申報扣除財產交易損失70,000元,而另外剩餘的30,000元可以在106到108年有財產交易所得的年度中申報扣除。
綜所稅申報針對一般捐贈,其扣除的總額是以綜合所得總額的20%為限,同時因低價買進不實捐贈收據、列報未登記或未設立團體的捐贈等,已涉及逃漏稅,查獲後除了補稅之外,還會被處以罰鍰;至於點光明燈、安太歲或支付塔位的款項,屬於有對價關係的給付,不能申報捐贈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