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國稅局調查幼稚園等業務收入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為辦理98年度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療養院所等上半年度收入調查作業,已將調查紀錄表寄出,業者應依實際業務狀況填報收入及相關資料。
高市國稅局指出,在接到業者填報業務狀況調查紀錄表後,會依所填報的收入金額、規模與其上期填報資料,或依所蒐集到的收據等資料進行比對,如發現業者申報或填報收入差異過大等情況,將派員至執(營)業處所實地調查。
國稅局呼籲業者,務必據實填報並依規定時限填報回復,以免日後查獲短、漏報收入被調高收入或未在限期內填報相關資料而被裁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