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管部門正在考慮對前非流通股的釋出制
定新規,以期降低前非流通股解禁對股市產生的負面影
響。這項新規定將要求符合特定條件的前非流通股股東
通過經紀公司出售手中的股份,而不是在公開市場上直
接沽售。
隨著內地市場解禁高峰期的來臨,現有的制度疏導
已經無法有效緩解市場壓力。監管層必須進一步通過制
度來緩解大小非減持壓力,而引入乾淨發售機制就是其
中一項。據悉,二次發售機制應類似於香港的存量發售
機制,通過尋找合適的大宗股權行期買家,在不會對二
級市場股價造成持續衝擊的前提下,實現大宗股份減持
。目前,關於二次發售的細則正在制定中,方案將充分
考慮和平衡各方利益。
中國証監會日前發佈的《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
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徵求意見稿)縮短了時間
、簡化了手續,就是對預期中的二次發售刺激並購的一
個制度補丁。
業內人士指出,通過券商仲介引入二次發售機制,
雖然最終仍然是減持,但在監管層看來,這樣可以增加
流通環節,將大小非減持過程拉行,放緩大小非減持的
速度,從而達到降低大小非衝擊力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