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6日才宣布將存款保險最高保額由新台幣150萬元提高為300萬元,行政院長劉兆玄7日就在立院公開宣示「所有國內銀行存款戶的存款由政府保障」,讓金管會趕緊在晚間再宣布,自即刻起存款保險改為全額保障,而且不限新台幣存款,還包括外幣存款、銀行同業拆借都納入保障範圍,至於實施期限,仍待這兩天會商後才能決定。
全球信用緊縮恐懼風暴擴大,各國紛紛採行穩定信用措施,金管會在6日晚間11時10分宣布,將金融機構存款人的最高保額由新台幣150萬元提高為300萬元,並至98年12月31日止。不過,劉揆7日上午卻又當著立委面前承諾給予全額保障。
也因此,金管會晚間7點由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出面宣布,自即日起將存款人保障額度改為全額保障,不過,可能是太匆促,實施期限未定,必須等這兩天討論後才能確定,據李紀珠的說法,期限不會超過98年12月31日,也不會過短。
至於金管會採取非常手段,將保額從原本限額改為全額,是否意謂台灣金融業出現流動性問題或是系統性風險?李紀珠強調,採取全額保障主要是考量國際金融情勢相對不穩定,台灣民眾對金融信心不足,存款保險是預防措施,大家不是一直叫政府要做好預先措施嗎?
不過,政府將存款保額改為全額保障,也引發外界關切,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是否有足夠財力可以賠付?李紀珠指出,存保公司可以預支未來財源。
金管會銀行局長張明道則進一步說明,存保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包括保費收入及民國100年後的2%金融營業稅收,前者保費收入每年約有45億元,後者每年約有180億至200億元,也就是說,民國100年後存保每年收入至少有225億元。
不過,李紀珠說,依據存款保險法第28、29條規定,除非金融機構發生勒令停業或是被接管時,存款保險機制才會啟動,而此措施的實施是為了提振存款人信心,因此,金融機構也不見得會倒。
至於為何政策會突然大轉彎?李紀珠則解釋,依據存款保險法第13條規定,存保公司對要保機構每一存款人最高保額由金管會會同財政部、中央銀行定之,且不須報行政院核定,因此,三部會在7日達共識後,在晚間11時10分隨即宣布此消息,並同時向行政院長劉兆玄及副院長邱正雄報告。
不過,劉院長主動提醒,考量金融情勢嚴峻,提高300萬是否足以穩定民眾信心,因此,三部會再重新商議,考量各國及國內金融情況後,覺得應該給民眾存款更高保障,再向劉院長報告,並在立法院公開宣布,並自即刻起實施,至於實施期限則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