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永富報導】民間團體致力於將性侵教師趕出校園,今天有大進展。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教師法修正案,明訂涉性侵教師經學校性平會調查屬實,報經核准得以解聘,即一般俗稱的「狼師條款」。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及全國家長協會理事長謝國清都表示肯定,但也呼籲學校性平會的專業度要提高。
院會還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需修訂性別平等教育法,縮短教師涉性侵害事件時,調查時間必須於一個月內完成調查;學校若隱匿不報,主管機關應對相關人員處以大過以上處分。
教師法增列第一項第九款,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者,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學校也應在獲悉之日起一個月內,由教評會審議停聘涉嫌教師靜候調查。
謝國清指出,非常肯定立法院可以通過這個法案,但也期待學校的性平會專業性需提高,且過去曾有性侵案教師被學校包庇,未被揭露,希望教育部應對學校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