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預計在12月舉行的第四次江陳會中,和中國討論兩岸租稅協定,順利的話也會完成簽訂。財政部長李述德5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租稅協定的內容,是將相關租稅負擔法律化、明確化,另外在稽徵行政上,雙方互動可以更便捷;除可避免對台商重覆課稅,兩岸也可合作共同打擊逃漏稅,對台商不會有負面影響。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擔憂,兩岸若簽租稅協定,在主權關係還未進一步釐清前,他擔憂中國官方可以假借查稅之名,對台商資料全權掌握,進一步影響國家安全。不過,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目前台灣已經和16個國家簽訂租稅協定,在稽徵權的分享是有限度的,至於雙方簽訂租稅協定,目的就是保障納稅義務人的權益,讓租稅更法治化。
他說:『(原音)我們租稅協定的內容,是把相關的租稅負擔法律化、明確化,另外是稽徵行政的互動更便捷,相關的租稅合作能夠更強化。』財長也表示,這一年來,兩岸關係漸暖化後,不少國家,像是新加坡和香港等,都主動和台灣政府洽談簽訂租稅協定的相關事宜。至於過去和美國一直無法完成洽簽租稅協定,也是因為「主權」爭議。至於如果在12月的江陳會中,和中國順利簽訂兩岸租稅協定,也無法立即生效,必須等立法院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25條之2之後,得到立法院的授權,協議內容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