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用保單 報稅一二三

雖然納稅是人民的義務,但是在合理範圍內,也可以據實申報扣除額,減輕負擔!想運用保險的節稅附加功能,聽聽專家怎麼說?

報稅月到來,民眾無不開始收拾單據,梳理過去一年的財務狀況。自今(二○一七)年立法院通過調高遺贈稅的新法後,民眾理財更加小心翼翼!

保險三階段 節稅訣竅看過來!
台灣人愛保險,平均每人一年要支付十二萬元的保費,既然這筆支出是用來取得保障、尋求生活安定,政府也樂於鼓勵民眾多加規劃未來,讓保險在「保障」功能外,也能聰明節稅。

但是,不妥適的保單規劃可能使得要保人、受益人雙方都被課稅,保障美意打折;而利用保單的特性避免應繳稅負,更是萬萬不可!在投保前、繳保費、取得給付的三個保險階段中,有什麼需要注意的眉角?

投保停看聽 避八大節稅地雷
「保險主要目的在於降低風險,千萬別為了節稅做不當規劃!」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副局長許寧佑開宗明義指出,以「少繳稅」為意圖購買保險,一旦被國稅局火眼金睛盯上,可能面臨法律制裁。

將辛苦打拼的一切轉移子女,父母的用心值得肯定,但做得太過頭,未盡公民納稅義務,還是要追究。根據過去行政院判決逃漏稅的案例,財政部整理出數項異常投保的標準,若被認定是異常保單,就會依照「實質課稅原則」追稅,永達保險經紀人籌備協理陳翠芳表示,躉繳投保、密集投保、高齡投保、帶病投保……等情形,都是常見的避稅行為。

贈與不踩線 財務規劃可趁早
陳翠芳舉例,曾有一名七十九歲老嫗過世前兩年半共買了二十六張保單,包含二十二張養老險,保額共六千一百萬元,而保費約六千萬元;此外,有一張六年期養老險保額一百五十萬元,多達二百九十八萬元的保費卻一次繳清,具多種逃稅特徵,最後被法官認定「具人壽保險的外觀,但無涉社會互助及風險分擔之保險精神」,判決保險給付應併入遺產課稅。

保費扣除額 注意可申報對象
至於哪些保費可以申請扣除綜合所得稅?只要是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為被保險對象的人身保險費,都能列舉扣除,每人每年有二萬四千元的額度。「要注意的是,必須要在同一申報戶內!」許寧佑說,許多子女共同奉養父母,也各自以保險孝順爸媽,但並不是每位親屬都可保費扣除。舉例來說,某甲與祖父母同住、同一申報戶,就能由某甲申報祖父母的保費;至於堂弟某乙另外為祖母買的壽險,就不在申報範圍。

但不是所有保費都能扣除,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總經理鄭策允表示,只要屬於「人身」保障的險種,都符合扣除資格,例如壽險、健康險、傷害險、年金險等人身保險,以及產險公司的傷害險、健康險,只要在二萬四千元的額度內,都可列舉扣抵綜所稅;此外,捐贈給慈善團體、政府機關等支出也能核實認列,民眾可以多利用列舉扣除。

保單關係人 張三李四大不同
在事故發生或是保單滿期後,通常都會獲得一筆鉅額保險金,不少保戶因此擔心大筆收入是否逃不過課稅?許寧佑指出,保單指定受益人獲得的保險金沒有遺產稅問題,而且只要在三三三○萬元內,也不用納個人基本所得。

「比較需要留心的是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的情況,可能贈與稅、所得稅都要繳。」鄭策允說,較常見的是父母當要保人、被保險人,由子女領保險金,在這種情況下,年保費超過二二○萬元,父母就會被課贈與稅。此外,滿期金、身故金也分別要納入最低稅負制及個人所得,規劃身後事的美意無法完全彰顯,在規劃保單之前,可以先諮詢專業。

為了配合長照政策,此次修正遺產贈與稅法,未來改採三級累進稅率,許寧佑觀察,消息一出後,去年開始贈與的案件增加,贈與稅收入也比以往較多。陳翠芳也表示,高資產族未來遺贈稅率由十%翻倍至二十%,經歷有感地震後諮詢也變得更熱絡;而這些族群也開始關心保險的其他功能,想透過保險移轉財富。「保險經紀人身為服務第一線,也需要像銀行一樣做KYC(認識客戶),了解投保動機,才能做最合適規劃。」陳翠芳認為,業務員最清楚客戶的財務、身體狀況,在簽約時也會秉持誠實告知原則,協助客戶投保。她坦言有些客戶動歪腦筋想避稅,保險經紀人會以判決實例說明,替客戶避開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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