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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貓何時變家貓?
科學人雜誌 │ 2009-07-01 撰文∕德里斯科(Carlos A. Driscoll)、克魯頓–布羅克(Juliet Clutton
 
 
相反的,貓是獨來獨往的獵食者,兇猛抵禦同性別的其他貓兒、捍衛自己的生活圈(驕傲度日的獅子是這項原則的例外)。此外,絕大多數家畜吃的都是容易取得的植物性食物,相較之下,貓卻是專一的肉食動物,這代表牠們的消化能力有限,只能消化肉類──食物的選擇就少了很多,事實上,牠們連品嚐甜美的碳水化合物的能力也失去了。至於對人類的功用,我們只能說,貓並不是很受教。人類因為想利用其他家禽家畜執行特定任務,而把牠們從野外帶回來繁衍,貓卻可能是因為發現有機可乘,而自願和人類一起過日子。

9000~10000年前,也就是在新石器時代,肥沃月彎的早期人類聚落創造了一個全新的環境,任何夠靈活、也夠好奇(或是夠膽小、夠飢餓)的野生動物都能好好探索一番,家鼠就是其中之一。在位於以色列、時間約可追溯到一萬年前一處人類首度用來貯存野生穀物的地方,考古學家發現了這種起源於印度次大陸的齧齒動物的殘骸。家鼠也許競爭不過當地的野鼠,但因為進駐了人類的居所與穀倉,而得以生生不息。

我們幾乎可以肯定,就是這些家鼠引來了貓。不過村鎮郊區的垃圾堆,吸引力也一樣大,那些夠靈活機警的貓因此有了全年不打烊的覓食處。這兩種食物來源都會鼓勵貓兒適應人類聚落的生活,套句演化生物學的術語,天擇會偏好那些能跟人類共居、因此得以接觸垃圾與老鼠的貓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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