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能源新藍圖】地方政府才是能源轉型重要主體

能源到底是中央事務還是地方事務?去年,「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被環保署否認,認為能源不在地方自治範疇內,但核電廠座落在新北、屏東,台中有火力發電廠,雲林有六輕……各地能源使用與汙染的狀況顯然不同,真能由中央「統一」?

節電競賽顯現了階級落差

事實上,中央認為地方沒有主導能源事務的空間,違背了國際能源轉型的潮流。去年年底,在巴黎召開的聯合國氣候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COP21)討論中,一條重要的軸線浮出——過去,氣候變遷的應對、能源轉型的策略都由國家主導,但有許多城市決定「自己來」,從首爾、雪梨、加州的案例看來,地方政府已經變成能源轉型重要的主體。
諷刺的是,中央手握權力不肯放,卻將節電的「責任」交給地方分擔。經濟部節電競賽的主旨寫著:中央與地方要「聯手」節電,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卻都不約而同覺得中央缺席。
「經濟部把資源下放很好,但心態卻好像把錢發下來就沒事了。」能源轉型推動聯盟成員、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提到,「如果想更有效的運用錢,可以做很多事,例如地方的公務員、相關計畫執行人力的輔導與培訓,都應該是中央的責任。」
呼應宜蘭縣環保局長陳登欽對「知識被中央壟斷」,缺乏人才的感嘆,他們連訂定自治條例都有些手足無措:會不會與中央法規牴觸?地方政府的拳腳可以施展到哪裡?地方都沒有經驗。
「這次的期程也很扭曲。」洪申翰指出,四月開始比賽,六月前要提計畫,縣市議會在十月才通過預算,使得無法預先墊付、財政困難的縣市根本動不了,輸在起跑點。而過程中又突如其來多了「縣市創意獎」,得獎名單幾乎被六都縣市包走,像是顯現階級落差。
節電競賽又採用省電二%的硬指標,且預算是階段性支付,第一階段節電要達到一%,才能拿到第二階段的錢,不但讓沒有資源的縣市大喊不可能,也容易產生「應付心理」。洪申翰提到,「時間壓力下,很多人只想趕快辦完,趕快花掉錢;或是眼看達標無望,拿不到後續的錢,就放棄了。」甚至,花蓮縣連計畫都沒送,根本不把這幾千萬元放在眼裡。



推動節能要形成永續機制

這樣的情形催生了能源轉型推動聯盟的評比,基於四個方向,訂出超過十個指標:節能政策的完整性、是否能發展成長久機制、如何突破既有局處分工、對民間參與互動的友善程度。
洪申翰提到,即使資源有限、期程扭曲、限制又多,競賽中仍看見有企圖心的縣市推出具發展性的策略,卻被智慧節電計畫綁住手腳。因此他們才希望透過評比,鼓勵以長遠機制為政策考量的地方政府,做對的事,會有民意支持。他也指出,地方要發展好的能源治理政策,需要時間,聯盟會持續協助與評比。
民間的監督究竟有沒有效?洪申翰觀察到,在聯盟公佈評比項目後,經濟部在後來推出的創意節電競賽中採納了部分指標。聯盟親赴每個縣市訪談,過程中,也有縣市提出目前碰到的困難,尋求聯盟的專業意見,形成交流。甚至,在一月公布初步排名時,還有縣市高層親自致電,問「要怎麼做才能夠提高分數」?
這次經濟部節電競賽的三十億元經費來自統籌分配款,要形成永續機制,聯盟期許民進黨政府在能源事務上編列常態性的資源,「要達成目標,組織、法規、資源,整個體系都要做出調整。」洪申翰提到。

新政府的能源政策要再觀察

蔡英文多次提到區域治理的概念,會不會回應縣市政府對於能源事務上權力與資源下放的需求?洪申翰提到:「未來能源轉型會碰上很多問題,但若地方層級的能量能做出來,成為重要的節點,會讓轉型比預想順利。」他也建議,節能最有效的就是價格工具,恰好只有中央能做。但蔡的能源政策中,對價格工具的使用仍屬保守,都要再觀察。
現成的「民意」在此,新政府是否採納,各方引頸期盼。然而,經濟部的節電競賽離結束還有一個半月,節電二%的目標能否形成?又有多少縣市願意延續此次經驗,持續發展節電與綠能,攜手讓家園永續,不只是台灣的問題,也是全世界面對的嚴峻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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