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今天透過卸任辦公室發表新聞稿,決定將對昨天襲擊他的男子提出告訴,對於昨天臨時更改下車地點也提出說明指出,法院傳票寫的應到處所為博愛路一百一十三號的台北地方法院,且交代下車地點可視狀況再行決定,當天特勤回報原規劃點有大批群眾及媒體,並有抗爭,為避免衝突,才決定由博愛路正門進入。
(黃悅嬌報導)
針對部分媒體報導前總統陳水扁於台北地院正門前遭到民眾襲擊,是因為臨時改變下車地點及換乘民車所致,陳水扁透過新聞稿表示,法院傳票寫著「應到處所」為台北市博愛路一百三十一號法院大廈第七法庭,也特別交代下車地點應視現場狀況自行決定,當天特勤曾回報原規劃下車點聚集大批群眾與媒體,並有抗爭情事,為避免與民眾發生推擠與衝撞,因此決定依傳票所寫的應到處所,由博愛路131號正門進入。
當日所搭乘的箱型車也是特勤中心所提供的公務車,因為事前指示行程務必低調,不要驚擾其他出入法庭的民眾,因此取消前導警車與車隊,但依然是搭乘公務車並未換乘民車。
在相關警力與特勤的維安下,仍發生民眾攻擊事件,陳水扁深感遺憾。
陳水扁說,他百分之百尊重言論自由,但對暴力的行為他絕不姑息縱容。
尤其以政治理念不合就無限上綱將暴力予以合理化,特別是蘇姓男子曾以政治的理由攻擊過顧立雄律師與許世楷前駐日代表,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甚至攻擊卸任總統後還能逍遙法外、為所欲為,這不但將助長社會暴力的氣氛,更是對台灣民主法治莫大的諷刺,因此決定予以提告,希望能遏止此一不正常的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