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年9月間,向檢方告發台泥董事長辜成允在龍潭購地案中涉嫌詐欺。特偵組今天下午以被告身分傳喚辜成允到案說明,訊後飭回。
另外,特偵組也傳喚多名被控湮滅證據罪的被告。至於這些被告的身分及檢察官訊問的內容,特偵組不願對外證實。
北院合議庭在 9月11日就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等人所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及收賄案做出一審宣判。合議庭並告發辜成允等11人涉嫌洗錢、詐欺等罪。
北院認為,辜成允為促成龍潭購地案,透過扁家友人蔡銘哲支付吳淑珍新台幣 4億元佣金,沒有多匯。但後來蔡銘哲發現自身帳戶內多出一筆不明的 1億元,問是否為辜成允所匯時,辜成允卻謊稱是多匯的錢,讓蔡銘哲陷於錯誤返還,有詐欺之嫌。
特偵組10月間收到北院的案卷後立即分案偵辦,並於下午以被告身分傳喚辜成允說明。
據指出,辜成允在偵訊時強調自己絕無詐欺。他供稱,龍潭案期間依照指示付了 4億元,蔡銘哲後來堅持要退還1億元,自己認為這種錢若要少給1億元並無不妥,但絕非向蔡銘哲詐騙,況且這筆錢日後也已繳交給特偵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