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8鄉鎮市區 將併至150個以內
〔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縣市改制案,行政院長劉兆玄裁示務必於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如期完成改制,並要求啟動財劃法等五大改制配套法案的修正作業;內政部長廖了以則揭示全國鄉鎮市區的整併目標,希望從三百六十八個整併至「一百到一百五十個之間」。
從立院四月通過賦予縣市合併升格法源的地制法修正案,到昨天政院通過台北縣單獨升格、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案,這齣縣市改制攻防大戲足足上演三個月,等後年元旦正式改制後,全台將有五個直轄市。
由於升格縣市首長將延任到明年十二月,直接改選直轄市長,今年底只有十七個縣市舉行縣市長選舉。
針對後續改制的配套作業,劉揆指示政務委員蔡勳雄專案督導,內政部等相關部會應針對改制過程面臨的法規適用、行政區域及公務人力調整、財產移撥等問題,立即展開行政準備工作,務必於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如期完成改制。
至於縣市改制相關的五大配套法案,包括推動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公共債務法、公職人員選罷法、地方制度法,並制定行政區劃法。
廖了以指出,全國共有三百六十八個鄉鎮市區,因應縣市改制,未來希望將鄉鎮市區整併至一百到一百五十個之間,初步規劃每個鄉鎮市區的人口數為廿萬至三十萬人,但人口數不會是絕對、唯一的考量因素。
廖了以表示,若未改制的縣市要整併鄉鎮市區,內政部樂見其成,未來在行政區劃法、地制法的修法配套時,會考量是否納入鼓勵機制。
在公債法的修正部分,地方政府的舉債「存量」將大幅放寬,現制是以國民生產毛額的一定比例限制其舉債存量,未來將改為依當年度歲出總額來定舉債比例,直轄市的舉債存量上限是歲出規模的二百五十%,縣市政府則為七十%。一般估算,除北市外,其他升格縣市或一般縣市的舉債空間均會較現制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