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王寓中、項程鎮/綜合報導〕對檢察總長陳聰明是否適任?馬英九總統二日在巴拿馬明白指出,陳聰明適不適任,主管機關是法務部,因此應由法務部進行考核,做必要處理,雖然檢察總長是總統提名,但是法律沒說總統可以免陳聰明的職。
王清峰:法部無法處理
法務部長王清峰對此指出,檢察總長退場機制依法有兩種情形,一是總長有違法失職情形,依公務員懲戒法可予以撤職,其次是犯罪,獲判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或遭褫奪公權,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也可將總長免職,如果只是社會觀感問題,恐怕要總長自己考慮進退,法務部無法處理總長去留問題;最高檢察署則對總統看法表達尊重。
馬表示,檢察總長有四年任期保障,至於要不要增加退場機制,可由行政、立法兩院進一步研究。
馬表示,到目前為止,在法院組織法的框架下,法務部還是負責指揮、監督檢察總長的首長和長官,這部分應由法務部來對陳聰明進行相關的考核,並且做必要的處理。
馬說,這不是總統應該去干預的項目,不是他不沾鍋,而是他也沒有著力點,在目前法制下,他不可能在這個時候去公布自己的好惡,或採取任何強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