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監委趙昌平5日沉痛指出,「今日政府要負完全的責任,保護人民的權益,否則政府沒有存在的意義;公務人員也失職善盡作為公僕的義務。」
監察院5日審查通過監委黃煌雄、趙昌平所提「莫拉克風災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滅村與滅族案」,表決票數6比5,彈劾高雄縣甲仙鄉長劉建芳,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查會主席由李復甸擔任。
趙昌平表示,8月9日小林村旁獻肚山山崩,甲仙鄉小林村381人死亡、16人失蹤,合計甲仙鄉共439人死亡、21人失蹤的慘重災情,劉建芳有重大違失。
他說,高雄縣災害應變中心8月7日當天3度電話通知甲仙鄉為土石流紅色警戒區,必須撤離,但是鄉長兼應變中心指揮官劉建芳都沒有作為,小林村滅村的慘劇發生後,劉建芳直到30個小時之後才得知最新情況,行政疏失明顯。
趙昌平指出,甲仙鄉應變中心有依規定開設,可是相關主管人員開完會後,就解散各自回去上班,也沒有留守。因此,8月7日到8日,高雄縣應變中心、農委會水保局多次致電甲仙鄉災害應變中心,卻沒人接電話。
他說:「換句話講,在崩山以前,以及土石流整個崩下來以前,他還有一段相當充裕的時間,這些充裕時間是一個黃金時間,應該給災民充分撤離,或者強制撤離,但是他並沒有去做具體的措施,這樣的鄉長怎麼能夠成為地方的父母官,顯然沒有善盡到防災、救災,保護災民的責任。」
主查監委黃煌雄說,從8月7日當天縣應變中心通報,8月9日清晨小林村滅村,劉建芳卻到8月9日才知災情慘重。
他指出,「這種情況就是很嚴重的問題就是,所有的警政,所有的消防系統,所有的民政系統在這個問題上幾乎都失靈,鄉長是到8月9日下午1點鐘,也就是30個小時以後,才知道小林滅村的訊息。」
黃煌雄表示,查案其間監委們3度南下災區調查,除了通過劉建芳的彈劾案,也希望政府儘速以專案方式規劃成立小林村平埔文化園區,並列為重大建設案,責成政務委員專責統籌,且由經建會編列專案預算,把小林村的苦難變成台灣的資產。
本案同時追究高雄縣長楊秋興職責,但彈劾表決不成立,主席李復甸強調,依監院規定,不便透露不成立的案情,「而調查委員還可以針對這部分提出再審查」,趙昌平表示,將與黃煌雄商量決定是否於10天內再提彈劾案。
有關縣府及甲仙鄉公所失職人員責任追究,及災民安置重建、文化保存等建議,趙昌平說,將於糾正案文中詳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