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活品質提升,與醫療設備的改善,目前台灣65 歲以上的人口已達總人口的百分之十,已超過聯合國百分之七的標準;相對地,2008 年新生兒則首次降至20 萬人以下,出生率亦跌至千分之八。為因應高齡化、少子化的社會趨勢,金管會主委陳冲,日前提出在國外行之有年的「反向抵押貸款」,以強化老人福利,並降低年輕人與財政的負擔。
其實早在馬市長時代,台北市政府就曾試圖以財產信託的方式,解決獨居老人明明沒錢,卻因為有房地產而無法領取敬老津貼的問題(依現行作法,要領取老人年金,除了須滿65 歲,名下資產亦不得超逾500 萬元)。不過這項辦法,因操作方式複雜、風險也高,最後沒有實現。後經研究,學者建議可引進起源於荷蘭、發展於美國的「反向抵押貸款」。
所謂的「反向抵押貸款」,就是把房貸流程「顛倒做」的一種商品。一般房貸是每月償還本息給銀行,在還清後銀行塗銷抵押權,貸款人便擁有房子的處分權;而「反向抵押貸款」則是倒過來,由銀行每月或一次支付一筆錢,等貸款人往生、永久搬離或違反合約必須還款時,銀行便有權處分房子。這項商品美國稱為「reverse mortgage」,英國為「lifetimemortgage」,在中國則稱作「以房養老」。
《 強化社福 減輕負擔 》
「反向抵押貸款」早已在美國、加拿大、澳洲、法國、英國與新加坡等先進國家行之有年。而中國也在2007 年於北京成立「養老房屋」銀行,其功用在於當老年人有需求時,可透過「養老房屋」銀行委託和授權予仲介,以月租、季租或年租等方式,將原住房出租,所得的租金直接支付養老機構的費用,亦可讓老年人保留原住房產權。所以「反向抵押貸款」的好處包括:1. 保障晚年生活:隨著房價飛漲,一般人多在壯年時,藉由貸款購買房子,期間多在10 ~ 20 年,使得房地產佔資產配置中不小的比重。若退休後存款不足又無後代,或是後代無力奉養時,便落到「窮得只剩下房子」的情況。此時將房屋抵押給銀行,銀行則按房屋的擔保價值按月分期給付,如此老年人既有屋安居,生活開支上也有保障,不必靠人接濟、仰人鼻息。
2. 減輕財政負擔:在財政日益艱難的情況下,以目前健保的經驗,老年人照養的問題,若純以社會福利或保險的方式處理,勢必會加重財政與後代子孫的負擔,因此若搭配「反向抵押貸款」來推動相關社會福利措施,應可在降低財政負擔的前提下,有效解決老年人的社福需求。
《 傳統觀念 尚待克服 》
儘管「反向抵押貸款」可讓老人把辛苦一輩子的財產都花在自己身上,不用倚賴社會救助或加重子女負擔。不過目前在產品設計與推行上,仍會有許多需要克服的面向。
1. 產品設計與債權確保:在產品設計上,若貸放期間過短,恐觸人楣頭;貸放期間過長,房屋如何鑑價、貸放成數為何,便攸關銀行的債權。若銀行需要長時間才可回收房屋,房市的變化無人能預料,如何評估房屋的未來價值便成為一大考驗。另外即使未來處分不動產,以目前法拍屋的折價情況來看,銀行債務回收風險相當高。
2. 有土斯有財的觀念:從央行總裁彭淮南在受訪時的回應「對房子有感情了,應該不會這麼做」,反應了台灣傳統「有土斯有財」的觀念,與西方僅將房屋視作「資產」的觀念有所差異。台灣人多認為除非家庭分崩離析、彼此不合,不然還是會想留個房子或財產給後代。…(更多精彩內容請閱本期玉山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