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寬進口美國牛肉的標準,引起台灣社會反彈。國安會秘書長蘇起5日到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報告國安會預算,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質詢時質疑,台灣和美國簽訂的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中,沒有明文規定只准進口30月齡以下的牛肉。蘇起解釋,美國農業部和談判總署的官員已經寫信給我國的經濟部次長和衛生署副署長約定此事,這就等同國際協議的效力。
政府和美國簽訂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質詢國安會秘書長蘇起時指出,政府口口聲聲表示按照韓國模式簽署議定書,但韓美的協議明文訂出准進口30月齡以下的牛肉,台美議定書卻根本沒指出只准進口30月齡以下的限制。蘇起解釋,美國農業部和談判總署的官員已經寫了公文書,給我國的經濟部次長和衛生署副署長,就等同國際協議的效力。蘇起說:『(原音)美國農業部的助理部長跟美國談判總署的助理代表,他們聯名寫了一封信給我們經濟部次長和衛生署副署長,在國際上這也屬於有國際效力的。(管碧玲:他們肉商比照寫了一封信放在農業部!)那是肉商做法,我們不認同,我們只跟政府打交道。』管碧玲並質疑,這份議定書只簽了英文版,而沒有中文版,違反了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並表示會把相關人員送監察院。蘇起則指出,就他了解,雙方沒有簽中文版;不過他解釋,專門的技術性約本可以用兩方都通用的語言。蘇起說:『(原音)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12條提到,專門性跟技術性的條約或協定的約本,大家可以約定使用某個國際通用的文字來做成,所以絕對符合我們國內相關規定。』蘇起表示,如果這份議定書一定要簽中文版,相關人員會負起應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