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媒體報導,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CNOOC)與挪威國家石油公司(Statoil)簽約,收購這家挪威公司在美國墨西哥灣擁有的四處油氣田區塊的部分權益,份額從10%到20%。然而,美國內政部強調,墨西哥灣租賃契約持有人必須是在美國成立的公司,外國公司不得持有,因此,這個收購案給歐巴馬政府出了難題。
這是中國首次獲得美國油氣田租賃權益。墨西哥灣勘探區在美國大陸架上,中海油的這筆交易再次引起人們對美國沿海地區資源勘探的關注。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CNOOC)同挪威國家石油公司(Statoil)簽約,收購這家挪威公司在美國墨西哥灣擁有的四處油氣田區塊的部分權益,份額從10%到20%。作為回報,中海油將出資承擔挪威國家石油公司在墨西哥灣油氣田資產開發的部分費用。挪威公司通過其在美國成立的子公司掌握著墨西哥灣400多個油氣田區塊的租賃勘探開發權。
這是中海油2005年收購美國石油企業尤尼科失敗後,再次重返油氣資源豐富的墨西哥灣,也是中國首次獲得墨西哥灣的美國油氣租賃勘探權益。
挪威國家石油公司發言人奧內斯塔德(Ola Morten Aanestad)證實了這個消息,並強調說,交易對公司在墨西哥灣油氣資產所有權的影響很小。
他說,這是合夥關係,現在中海油是有關四處租賃勘探開發權益(lease)的合夥人。
奧內斯塔德解釋說,美國政府定期拍賣墨西哥灣的租賃勘探權。公司通過競標購得這些權益後,經常尋找合夥人,分擔勘探風險。收購勘探權益、出售勘探權益,十分尋常。公司年初就向哥倫比亞國家石油公司(Ecopetrol)出售過墨西哥灣的勘探權益。
這項交易必須得到美國政府的批准。參與墨西哥灣資源勘探審批程式的美國內政部礦產資源管理局的安傑莉卡說,墨西哥灣勘探租賃權益的出售或轉移,必須通過管理局的批准,而審批的一個條件,是租賃對象必須是在美國成立的公司。
中海油發言人5號透露,公司是通過其全資子公司,收購墨西哥灣勘探權益的。
觀察家報(The Examiner)說,中海油的收購案給歐巴馬政府出了難題。如果不批准,可能再次得罪中國;如果批准,則會被指責忽視能源領域的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