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南、北消防喆所」歷史建築物欣賞 回到1919 第二站-「台南府城藝鄉情.院」



「力麗集團」、「力麗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郭木生文教基金會」三單位,自今年3月底起,假台南市府前路一段307號台南地方法院(今稱司法博物館),展出50幅游志忠畫家精美「台灣建築文化遺產畫作」,預計展出至107年7月19日,50幅畫作中有兩幅歷史建築物特別凸出,建築物正中央皆有ㄧ凸出高塔樓,讓我們來欣賞這「台北消防喆所與台南合同廳舍」的歷史故事與特殊建築風味。

台北消防喆所位於日治時期台北驛(台北車站)斜對面,現址為忠孝西路與重慶南路東南側路口「台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城中分隊」,該歷史建築物已完全拆除;當時「台北消防喆所」是全台北城區最高建築物,中央高塔高達36公尺,約為11層樓高,功能為遠眺台北州廳城區,且塔樓最高處懸掛ㄧ警鐘,若日夜輪值之消防夫遠眺或獲通報有燃煙與火災等情況,立即敲鐘並駕消防車馳往救火,救災範圍包括台北州廳的三市街(艋舺、台北城區、大稻埕等),此較清末時期,台灣無任何消防組織與設備,遇上火燒厝,只能官民合作提水桶前往打火,日本人稱之為「手桶時代」,進化很多了,顯然亦使得當時台灣逐步邁向消防制度的現代化。

台北消防喆所於1902由台北州廳派具工程背景的澤井市造先生,擔任第一任消防組長(相當台北市政府消防局局長),開始籌劃台北州廳消防工作、組織與籌建消防喆所,喆音哲,「喆所」意為決斷處理所,該消防喆所遂於1917年竣工,建築物採當時流行的簡易歐式風格,為磚造兩層建築物,二樓中央退縮成圍欄的涼場(露台),以三角山牆為正面,並型塑一尊澤井市造先生半身紀念雕像,兩側為圓形屋頂的小衛塔,中央高塔採八角型塔狀樓冉升而上,形成凸出顯眼的台北府城建築物。

台南合同廳舍為台灣地區行政機關「合署辦公」的濫觴,日治時期原為供台南州廳消防組詰所使用,建物如同台北消防喆所,包括中央高塔的瞭望臺與辦公處所,後來於東側與北側,另建廳舍提供錦町警察官吏派出所以及臺南州廳警察會館等三單位聯合使用,當時亦為台南州廳最高建築物,高約28公尺,約為8層樓高建築,最高處亦懸掛ㄧ警鐘;合同廳舍由於位於台南州廳市區中心,當年幸町「大正公園」旁(即今之民生綠園圓環上),故為市中心行政聯合辦公最佳處所,附近有孔廟、台南州廳等建物。



台南合同廳舍的高塔竣工於1930年,日後再延續興建東側與北側廳舍,成為三層樓簡易歐式大建築,採非對稱型配置順沿圓環邊側,三使用單位各自不同出入口意象,饒富趣味;北側為警察會館臨圓環邊,由兩根顯眼高聳多立克式柱式出簷至三樓,中央女兒牆高於兩側,設有旗杆座,營造會館主入口意象,端點位置為官吏派出所,西側為消防組詰所使用,中央高塔為四方形樓,不同於台北消防喆所之八角形樓,近頂端處有水平出簷,形成四周可供眺望之環周具欄杆的露台,全棟構成府城正中央「民生綠園」圓環上特殊的景觀建築,目前全棟頃由台南市政府以「復舊方式」維修中,未來將呈現歷史博物館與文創氛圍的大樓特殊風貌。

本次「台南藝鄉情 院」展覽,最大特色在於由歷史時間軸線上,發現台南府城、台北府城的城市與建築發展的軌跡、建築物型式風格、殖民治理者對台灣不同城市風貌經營的態樣以及台灣各地風俗民情接受外來文明深化程度不同,從北方之都(台北)、南方古都(台南)兩大首都,各任全台行政經濟中心期間,對城市消防喆所等具相同功能建物,比較其建築物的互異、設計理念、功能等特色,實令人橫生趣味。

敬邀3/23-7/19間親臨台南市府前路「台南地方法院」(即司法博物館),參觀比較各具特色的台灣歷史建築-台北消防喆所與台南合同廳舍,順道探訪其他台灣建築物的歷史故事,展覽期7/19之前我們將舉辦系列趣味活動,歡迎鄉親朋友共襄盛舉,來古都安排一趟古蹟巡禮與視覺饗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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