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不服高等法院10月9日羈押裁定,向最高法院提抗告,最高法院今天(5日)駁回陳水扁抗告案,陳水扁最快須等到12月下旬高等法院開延押庭時,才有機會爭取停止羈押。
陳水扁與夫人吳淑珍一審均判處無期徒刑,並各處2億元、3億元罰金,移審高院之後,合議庭裁定扁繼續羈押,扁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撤銷高法對陳水扁的羈押裁定,高院合議庭再開羈押庭仍予羈押,扁不滿再寫好5000字的抗告書提抗告,這次最高法院是予以駁回了。
此外,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為了防止扁家脫產,10月間大動作查扣包括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兒媳陳致中夫婦以及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名下一共3億8000多萬元的房產和存款,其中包括民生寓所、扁台南官田老家等,和洗錢案無關的資產,也被查扣,如果加上5月查扣的1億多元,總共查扣了5億元,創下判決確定前檢方先查扣與犯罪無關資產的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