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無照撞死人 強制險賠付後向父母求償

未成年無照撞死人 強制險賠付後向父母求償
針對台北市東湖日前發生未成年無照駕駛撞死人的不幸事件,金管會今(22)日表示,只要車主汽車強制責任險仍有效,會先進行賠付,之後保險公司再跟監護人追償。(圖/翻攝我是東湖人臉書)

[NOWnews今日新聞] 近來車禍頻傳,台北市東湖日前更發生未成年人偷開外公的車,結果無照駕駛發生車禍,造成3人不幸身亡。金管會今(22)日提醒,汽機車及電動自行車車主記得投保強制責任險,對於未成年無照駕駛撞死人,只要車主投保的汽車強制險仍有效,保險公司會先理賠,死亡給付1人200萬元,之後再進行代位求償,向肇事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一般為父母,進行追償。

金管會表示,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的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秩序,自1998年1月1日起實施強制汽車責任險制度。統計至今年8月底止,汽車投保率為100%,總計為873.7萬件有效保單;機車投保強制險有1306.55萬件,機車投保率89.34%。至於微型電動車部分,截至8月底止,目前領牌的有18.2萬件,已投保強制險有17.8萬件,投保率為97.75%。

金管會提醒,車主若未依規定訂定本保險契約,或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投保,經公路監理機關執行路邊稽查或警察機關執行交通勤務,或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併同舉發者,汽車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機車者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微型電動車二輪車者,處75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鍰。

若不幸發生交通事故,雖然汽車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依法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但該基金在給付補償金後,在補償金額範圍內,會依法向加害人追償,以維護公平正義。

至於求償對象,金管會表示,如果肇事駕駛是成年人,保險公司會向駕駛人求償;如果肇事駕駛人為未成年,保險公司在賠付受害者之後,會再向未成年駕駛的「監護人」進行求償,一般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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