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能買!消基會抽驗全台53家檳榔攤 近6成不看證件

誰都能買!消基會抽驗全台53家檳榔攤 近6成不看證件

【NOW健康 陳郁茹/台北報導】檳榔被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列為第1級致癌物,也是呼吸消化道癌症的危險因子之1,但台灣對其管理卻相當鬆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16)日表示,自今年7月28日至10月30日期間,抽驗全國各縣市共53家檳榔攤,其中近6成店家沒有檢查證件,甚至消費者身著校服,也照樣販售。


檳榔不賣未成年 竟只有4大縣市遵守


消基會於今年7月28日至10月30日(近3個月期間),比照「菸害防制法」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測查全國各縣市53家檳榔攤是否有賣檳榔給未滿18歲的消費者,調查發現其中23家檳榔攤完全合格,店員均有先向消費者確認年齡的動作,若消費者表示未帶證件或看到穿學生制服的消費者便直接拒絕販售,合格率為43.4%;但有56.6%的店家,沒有確認年齡(檢視身份證件)的動作,看到穿著學生制服,亦未有表示不能販售之行為,已屬違規情事。


消基會指出,抽樣調查中顯示,完全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縣市有:新竹市、嘉義市、台南市和澎湖縣;不符合相關規定則有:雲林縣、屏東縣、基隆市、花蓮縣、台東縣、連江縣;其他縣市則是部分檳榔攤符合販售規定,但也有部分檳榔攤不符合規定。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販售檳榔給18歲以下孩童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消基會質疑,對於18歲以上的民眾的健康維護,在法令上則是付之闕如。且政府長年來採取「不輔導、不鼓勵、不禁止」的「三不管」策略,於是檳榔議題一直處於三不管的灰色空間,加上衛福部未視檳榔為食品,也無法以「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管理,檳榔防制專法的制定始終未獲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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