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展人工作指南(精裝)

策展人工作指南(精裝)

策展人工作指南(精裝)
作者:亞德里安.喬治(adrian george)   出版社:典藏藝術家庭   出版日期:2017-09-25 00:00:00

從展覽最初的構思、協調、布展到完成,
本書回答了所有你能想像到的問題,也提出你意想不到可能會發生的問題!
「策展是20%的天賦與想像力加上80%的行政、協作與管理。你必須能夠前瞻思考、面面俱到。缺少那20%,你或許只是無法創造出成功的展覽,但若缺乏管理一檔展覽所涉及的事務的能力,將會毀掉一個很棒的想法。」
──倫敦泰特美術館館長 塞洛塔Nicholas Serota
策展實踐的可能性不斷擴張,不只是因為美術館部門蓬勃發展,也因為策展人持續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創造新契機。但絕妙的想像力,也得有實踐它的能力及專業,才能創造成功的展覽。本書就是從根本開始,幫助策展人和學習策展的學生,建構自身策展資訊、知識、能力的實用工具書。
本書從追溯策展歷史與策展人角色開始,並概述今日策展人的多重角色:包括保管者、解說者、教育者、協助者,以及籌辦者。再以資訊豐富的十二個章節標示出展覽製作過程的各個階段必備的完整知識:從最初的發想,到擬定相關合約與借件請求書、整合預算及展覽時程表、製作展覽畫冊和解說資料、展場空間設計、與藝術家與借展單位及展品運送人員合作、籌備預展,以及記錄並評估展覽。
此外,書內亦特別以單頁設計、重點呈現了許多國際知名的博物館館長與策展人給予讀者如何在現今變動劇烈的藝術現場中工作的各方面資訊與建議。對於想要好好整理規劃自己的展覽事業、苦幹實幹的做一個真正的策展人的讀者來說,本書勢必可以提供關於策展最全面及完整的知識及訊息。
本系列套書還有《如何書寫當代藝術》吉塔.威廉斯著 、《藝術創作委託指南:一本給策展人、藏家和藝術家的教戰手冊》露薏莎.巴克、丹尼爾‧麥克林著。
相關推薦著作《策展簡史》漢斯.烏爾里希.奧布里斯特 著、《台灣當代藝術策展二十年》呂佩怡主編。

★媒體推薦:

本書資訊豐富……作者在每個探問與指導背後,均以精確的文字和令人敬畏的豐富經驗帶領讀者體驗策展過程。書中頻繁提及的各博物館館長工作心得,不僅為本書增添個人專業色彩,也提供許多思考策展問題的實用觀點。每位學習策展的學生或新手策展人都會認為這本書應該是課程的一部分。時至二十一世紀,這本聚焦於策展工作細節的著作,不僅對每位在博物館工作的策展人而言是相當有用的資源,也是當代美術策展實踐者亟需的實用指南。
──《圖書館學刊》(Library Journal)

★內文試閱:

何謂策展人?
「策展人」(curator)一詞在當代所指涉的內涵比以往更為廣泛。為展覽選擇藝術作品並提供解說,或許是策展人最為人熟知的角色職責。然而,策展人這個角色在今日更融合了製作人、行政專員、展覽規劃者、教育工作者、經紀人及組織者的職權。此外,當今的策展人很可能得負責撰寫展覽的牆面標示牌、畫冊專文,以及其他相關輔助內容(這部分亦逐漸包含網路文本及社群媒體)。人們也期待21世紀的策展人能夠與新聞媒體及社會大眾互動,接受採訪,並發表談話。不僅如此,策展人可能必須參與各種募資或發展活動,例如贊助者或資助者舉辦的活動,也可能透過他們自己和學校、學院或大學所建立的夥伴關係而涉足學術領域,舉辦講座或研討會,提供實習或臨時職位。由於策展人的職責不斷變化、發展及擴張,策展人本身也必須同步強化並拓展專業技能,才能因應新的挑戰,把握新的契機。
「策展人」一詞首度出現於14世紀中葉,意指監督者、管理者或維護者。其字源是拉丁文動詞curare,意為「照料」;起初是用於形容那些負責照料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的人。而策展人的角色從萌芽到發展成今日的模樣,則與富人收藏各種物件作為閒暇消遣的行為密不可分。
多元形式物件(包括自然與地質標本、雕刻品、裝飾品及藝術品)的收藏有悠久的文化歷史,但主要扎根於17世紀。當時的富翁會在家中騰出幾個房間,用於存放及展示他們的收藏品。這些房間被稱為「珍奇屋」(Cabinets of Curiosities)(德文稱為藝術品收藏室[Kunstkammer]或奇珍品收藏室[Wunderkammer])。收藏家會列出收藏清單,並選擇要添置哪些物件,或是將這些任務委派給管家。負責照料這些藝術品、收藏品或古物的人便稱為「看守者」(Keepers)(其原因顯而易見),歐洲的某些博物館至今仍沿用這項稱謂;「看守者」一詞有時也用於指涉高級策展職位,或承擔研究、書寫及鑑賞等額外職責的策展角色。

藝術評論的歷史(遠比策展的歷史)更為人所知……目前尚未有任何書籍專門探討與藝評同步發展的展覽創造行動。這或許是和策展人這個角色並未、也不應該被明確界定有關。
-—丹尼爾.伯恩鮑姆(Daniel Birnbaum)
第53屆威尼斯雙年展總策展人
哲學家羅伯特.虎克(Robert Hooke)是倫敦皇家自然知識促進學會(The Royal Society of London for Improving Natural Knowledge;簡稱皇家學會)陳列室的首任「看守者」。皇家學會成立於1660年,旨在透過觀察及實驗促進自然科學發展;而其所屬的陳列室則用於收藏和展示各種自然物及人造物,有些較為尋常,有些實屬罕見。1661年的皇家學會檔案把虎克記載為「實驗照料者」(Curator of Experiments)。然而,這個職稱與藝術品和其他類型的物件毫無關聯。事實上,虎克當時的職責是籌備、照料及協調每週一次的新科學實驗演示。在虎克擔任這個職位的40年期間,他的職責逐漸多元化,進而演變為當今意義下的「看守者」。虎克(與他人合作)研究及記錄皇家學會的眾多作品,並為它們編纂目錄。綜合觀之,虎克所扮演的兩種角色堪比今日我們對策展人角色的詮釋。
在18世紀至19世紀期間,已開發世界出現各種大型收藏,而許多收藏家後來都把收藏品遺贈給國家。在這個時期,博物館館長、看守者以及策展人的角色劃分經常模糊不清,而且權責相互交錯,但唯有「策展人」一詞的涵義與博物館或其他(無論藝術或非藝術)收藏品的管理者最為相關。如今,策展人的職責也同樣廣泛和包羅萬象,例如決定要添置哪些物件作為館藏(透過收購、委託或贈與方式獲得)、對某件收藏品或一系列收藏品進行具原創性且深入的研究、照料作品並將之文件化,以及把所知所學透過學術發表與展覽分享給公眾與(或)同儕。
人們通常認為策展人的核心角色應為視覺文化及品味方面的專家。這個角色的原型在19世紀中葉至末葉成形,其內涵到了20世紀中葉逐漸變得明確。博物館的角色也恰好在這個時期發生變化,不再是單純的收藏品貯藏室及陳列室,而逐漸蛻變為參與和學習的場所;藝術家與策展人也可利用博物館進行合作,共同實驗新的表達及展示方法。正是在這個時期,藝術界出現一批具有影響力的人物,他們提出各種不同於單純展示館藏品的展覽專案。更確切地說,這些新一代的策展人連結多樣化的作品,聚焦於某個藝術性或歷史性主題,或是將創作方式相近的藝術家的作品一起展示。
蓬杜.於爾丹(Pontus Hultén)及哈洛德.史澤曼(Harald Szeemann)等活躍於戰後時期的傑出策展人曾設計出許多具開創性的展覽。於爾丹在擔任斯德哥爾摩現代美術館(Moderna Museet, Stockholm)館長期間(1958年至1973年),史無前例地把座談會、辯論會、音樂會,以及影片放映等形式引入美術館,並且向公眾介紹美國波普藝術(Pop)等重要的藝術運動,成為歐洲地區的創舉。於爾丹在1973年移居巴黎,隨後擔任國立現代藝術美術館(Musée Nationale d’Art Moderne)(龐畢度國家藝術暨文化中心[Centre Georges Pompidou])創始館長,持續創造具開拓性且影響深遠的展覽,試圖藉此連結歐洲主要城市的文化成果,並標示策展方面的典範移轉(paradigm shift)。史澤曼原本是一位演員、舞台設計師暨畫家,直到1957年才開始他的策展職業生涯。史澤曼在擔任伯恩美術館(Kunsthalle Bern)館長期間(1961年至1969年),為克里斯托(Christo)和珍妮-克勞德(Jeanne-Claude)這對藝術家夫婦提供他們生平首次以布料包裹整棟建築物的機會。此外,史澤曼於1969年為伯恩美術館策劃「活在你的腦中:當態度成為形式」(Live in Your Head: When Attitudes Become Form)這檔展覽,由此確立所謂「大型展覽」(great exhibition)的典範模式。這檔展覽所呈現的作品均透過某個核心概念相互連結,共同創造出嶄新的、有時帶有挑戰意涵的關係。某種程度上,正是這種策展模式導致策展人身分(curatorship)首度遭到批判——有些評論家認為,藝術、藝術家以及策展人之間的天秤,已過度向策展概念這一端傾斜。
綜觀1990年代,策展實踐史在英語系國家確實受到更多關注;儘管如此,關於策展實踐的歷史記述仍相當零星。漢斯.烏爾里希.奧布里斯特(Hans Ulrich Obrist)(現為倫敦蛇形畫廊[Serpentine Gallery]展覽與計畫聯合總監暨國際專案總監)乃當代最具影響力的策展人之一,他曾提到:「……我做這件事[把策展史文件化]的目的,實際上並非為了把事物歷史化,而是為了理解為何這些事物不為人所知。」
可以確定的是,在我們理解過去與當今的藝術及文化的過程中,策展人始終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無論他們承擔的是較為傳統的職責,抑或當代的新內涵。策展人透過與藝術家之間的共生關係,不斷挑戰人們的認知,並持續探尋未來文化的趨勢與面貌。
──
策展實踐的社會參與面向似乎成為21世紀策展實踐的主要特徵之一。奧布里斯特曾提出下列評論:「策展這整件事不只與展覽有關,更涉及使人們齊聚一堂。」
依據我的經驗,策展人必須消弭藝術家、社會大眾、相關機構以及其他各種類型社群之間的鴻溝,並為之搭起溝通的橋樑。這項工作的關鍵在於透過連結不同的人與實踐,創造使他們彼此產生火花的條件,藉此建立臨時性的社群。
──奧布里斯特
倫敦蛇形畫廊展覽與計畫聯合總監暨國際專案總監

他也把這項評論視為策展人的主要職責。倫敦泰特美術館館長尼可拉斯.瑟洛塔(Nicholas Serota)也呼應了奧布里斯特的觀點:
策展人必須整合實現展覽所需的各項要件,與展覽團隊協力合作,並幫助藝術家一展身手。而後,策展人必須知道何時及何事應該放手。
當今策展興盛的原因
與策展領域相關的討論及著作在1990年代末葉大量出現。奧布里斯特於2008年出版《策展簡史》(A Brief History of Curating),該書著重於若干關鍵人物以及他們所策劃的那些改變策展實踐格局的展覽。同時,針對特定展覽而出版的文本也與日俱增,旨在探討這些展覽的構想及後續影響。〉策展人的角色從那時起持續發展,而策展領域也逐漸邁向歷史化與專業化。
眾多策展研究學程已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內容包含從藝術行政到特殊媒材策展的專業課程等等。大專院校、甚至世界各地的博物館,也都創立了專屬的策展訓練學程。如今,策展實踐常被視為一種文化生產的權威形式,與藝術作者身分相關,甚至並駕齊驅。
在策展人持續維持其主題專家高度專業形象之際,也存在著策展人應為教育者這項概念。藝術界在1960年代的去神祕化(demystification)過程催生了這項概念。如今,策展人必須(以通俗淺顯的用語)解釋、進而合理化其策展實踐,挑戰視覺藝術的新潮流,並把它們置入某種歷史脈絡。在這個文化生產快速擴張的時代,策展人也必須肩負過濾器(filter)或守門人——品味仲裁者的工作。簡單地說,就是要能夠評定並解釋何謂「好」的藝術。策展是一種令人振奮的職業,它需要知識、經驗與技巧,而上述種種則強化了這項認知。
藝術、時尚、設計與建築始終是攜手並進地發展,而策展人也逐漸成為有設計意識的仲裁者,去判斷事物是否具備風格或高度複雜性。當代藝術被視為一種只有少數富人負擔得起的奢華品牌,而某些策展人便透過這層關係獲得富貴與名利。因此,有少數策展人以國際「超級策展人」(über-curators)著稱,他們建立了近乎名流的地位,穿梭於世界各地的午餐派對及各種場合,他們的面容不只見於藝術雜誌,也出現在主流報章雜誌。這種情況強化了人們對策展人形象的憧憬,使策展人成為一種極富魅力、能夠搭乘噴射客機環遊世界的職業選項——這個職業確實可以做到這種程度,然而,絕大多數策展人的情況卻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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