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檔案會說話:自由時代公民指南

政治檔案會說話:自由時代公民指南

政治檔案會說話:自由時代公民指南
作者:陳進金、陳翠蓮、蘇慶軒、吳俊瑩、林正慧   出版社:春山出版   出版日期:2021-05-05 00:00:00

<內容簡介>

政治檔案不難,找到解讀方法而已。

五位專家學者,傾情聯手打造
「紙–上–政–治–檔–案–解–讀–研–習–營」

臺灣在威權統治時期,發生眾多政治案件,當時直接或間接處理政治案件的一干機關組織,留下許多相關檔案。過去,因為找不到檔案或是檔案不開放,外界難以理解威權統治運作機制。近二十年來,政治檔案的徵集與公開,頗有進展且數量龐大,有助我們解答上述謎團。
但是,政治檔案不會自己說話,更不一定都說真話。
由「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真促會)策劃的《政治檔案會說話》一書,五位作者群策群力,希望用簡單明瞭的方式,提供大眾讀者檔案基礎知識與實用解碼撇步,好吸收、易消化,掌握之後,就不難讓檔案吐真言!
本書分成兩部,第一部傳授解讀政治檔案的「基本功」。首先從政治檔案的定義及開放過程說起,接著告訴你生產政治檔案的機關有哪些、政治檔案哪裡找怎麼找、檔案解碼新手教學,最後介紹各式檔案文件類型。
第二部則是各作者輪番上陣,示範如何運用政治檔案梳理推敲一樁政治案件的真相始末與魔鬼細節,精選的四個案件分別為:蔡懋棠案、崔小萍案、蔡孝乾案、許席圖案。
另外,為給予讀者最佳指引,翻開本書即可見一份圖文並茂的指南,教你「如何使用本書」。
如果你是教學上有需要的高中歷史老師、想寫白恐小論文的學生、地方文史工作者、尋求題材的文藝創作者,或有家人曾不幸涉入政治案件,《政治檔案會說話》很適合做為你的敲門磚。
政治檔案是暴露國家暴力之惡的關鍵紀錄。所以,本書更期盼生活在臺灣自由時代的全體公民,都願意拿起書來自學,讀懂檔案、接觸檔案,凝視惡的扭曲荒謬,看見惡的結構肌理,時刻警覺「我們」與「惡」的距離。

★名人推薦:

陳一隆(臺中一中歷史科教師)
陳燕琪(歷史教師深根聯盟)
楊素芳(國教署人權教育資源中心)
陳詩雯(臺北市立松山高中歷史科教師)
陳 雪(小說家)
黃崇凱(小說家)
楊双子(小說家)
林蔚昀(作家)
蘇致亨(作家)
謝金魚(歷史作家)

★目錄:

如何使用本書(陳進金)

序:寫在《政治檔案會說話》出版前(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陳俊宏)

第一部 政治檔案基本認識
第一章 政治檔案的開放之路(陳翠蓮)
第二章 政治檔案哪裡來?(蘇慶軒)
第三章 政治檔案哪裡找?(吳俊瑩)
第四章 政治檔案解讀新手教學(吳俊瑩)
第五章 政治檔案文件類型介紹(林正慧)

第二部 政治檔案解讀示例
第六章 蔡懋棠案:判決轉折抽絲剝繭(吳俊瑩)
第七章 崔小萍案:真假交織的判決書(蘇慶軒)
第八章 蔡孝乾案:投降的中共地下黨領袖(林正慧)
第九章 許席圖案:被逼瘋的愛國自覺青年(陳進金)

結語(陳翠蓮)
注釋

<作者簡介>

陳進金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博士。曾任國史館助修、協修,現任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學術專長為蔣介石研究、民國檔案、戰後臺灣史與口述歷史等。(為何有的作者有籍貫、有的沒有?)

陳翠蓮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博士,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曾任自立晚報記者,後任教於淡江大學、政治大學。主要研究領域為日治時期臺灣政治史、戰後臺灣政治史。主要著作有《派系鬥爭與權謀政治:二二八悲劇的另一面相》、《臺灣人的抵抗與認同,一九二○~一九五○》、《重構二二八:戰後美中體制、中國統治模式與臺灣》、《自治之夢:日治時期到二二八的臺灣民主運動》等。

蘇慶軒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博士,投入歷史研究的政治學者。對國家暴力、國家合法性與政治檔案感到好奇,研究議題包含戰後臺灣政治史、比較威權主義、轉型正義,研究成果曾發表在《臺灣民主季刊》、《政治科學論叢》及Asian Perspective等。

吳俊瑩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現為國史館協修。研究領域為臺灣法律史、二二八事件。近來從事二二八事件、戰後臺灣政治案件的檔案彙編工作。

林正慧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學士,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碩士、博士。原任國史館修纂處協修,現任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助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為臺灣客家形塑、六堆客家、戰後臺灣的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情治機關等主題。

★內文試閱:

‧作者序

【陳進金∕如何使用本書】
第一部 政治檔案基本認識
本書分成兩部,第一部傳授讀者對於政治檔案所該有的基本認識。讀完之後,你會知道什麼是政治檔案、產生政治檔案的主要機關有哪些、在哪些資料庫可以查找到政治檔案,以及解讀政治檔案需具備的基礎知識,還有政治檔案各式文件類型。
第一章 政治檔案的開放之路(陳翠蓮)
我國《檔案法》於1999年12月15日制定公布,並自2002年1月1日開始施行,執行機關為檔案管理局。既然《檔案法》早於2002年公布實施行,為什麼政府還要於2019年制訂《政治檔案條例》呢?主要是因為《檔案法》公布實施行後,引發諸多的爭議所致。
檔案開放有何爭議?政治檔案的定義與範圍是什麼?政治檔案的使用有何特別必須留意之處?本章將一一說明。
第二章 政治檔案哪裡來?(蘇慶軒)
如果你想要找政治檔案,要先瞭解政治檔案是哪裡生產出來的。政治檔案的主要產地是威權統治時期的政府機關,可以分成「核心機關」與「協力機關」兩類。本章將告訴你,哪些機關是核心機關、哪些機關是協力機關,以及兩者的工作內容有何差別。
此外,這些機關之間除了合作外,是否也彼此競爭、甚至鬥爭呢?本章將以具體案件來回答上述問題。
第三章 政治檔案哪裡找?(吳俊瑩)
威權統治時期政府機關生產出來的政治檔案,現在典藏保存在哪裡呢?事實上,除了檔案管理局外,國史館、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國家人權博物館檔案史料資訊系統,以及中國國民黨黨史館等,都可以找到政治檔案。
本章將告訴你去哪裡找政治檔案、各資料庫的優缺點和基礎檢索步驟。隨頁附上相關資料庫QR Code,方便讀者即時操作試用。
第四章 政治檔案解讀新手教學(吳俊瑩)
知道要去哪裡找政治檔案之後,又要怎麼真正找到你想瞭解的政治案件呢?本章首先將告訴你政治檔案的保存原則和檔號結構,掌握之後相信你就能順利按圖索驥搜尋到你想要看的檔案了。
可是,檔案裡面大多是公文,若不瞭解公文用詞和類型,很容易有看沒懂、或是誤讀。不用擔心,本章第二節為你做了很好的歸納整理,新手上路會遇到的解讀常見問題都能在這裡得到簡要答案!像是公文有哪些用詞?公文中的「稿」是什麼?化名、代名與年月代碼如何理解?電報與代電該如何區分?本章將以實際政治案件為例,一一加以說明。
第五章 政治檔案文件類型介紹(林正慧)
在政治檔案中,每個全宗的檔案內容與性質並不相同嗎?如果想瞭解案件審理過程,得去參閱《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檔案;如果想瞭解情治機關偵查、逮捕、偵訊的資料,則以《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或《法務部調查局》的檔案為主。因此,同一案件的相關檔案可能散布在不同的全宗。
本章將透過政治案件當事人可能經歷的過程,分成偵查與逮捕、偵訊、羈押、翻供、卷判與核覆、槍決、服刑、財產沒收等項,帶領讀者認識每一階段會產生哪些政治檔案文件類型。
第二部 政治檔案解讀示例
透過第一部的教學,你已經具備政治檔案基本知識了,檔案對你來說,不再是有字天書,它開始對你說話了!只是,檔案可不一定都說真話,常常是虛虛實實真假交錯。以下四個案例解讀示範,蔡懋棠案和崔小萍案旨在告訴你,閱讀政治檔案時要注意哪些地方,以免錯失案情關鍵、或是被檔案給騙了;蔡孝乾與許席圖案則是教你如何運用政治檔案書寫受難者的生命故事,以及可以從中得到哪些啟示。
第六章 蔡懋棠案:判決轉折抽絲剝繭(吳俊瑩)
本章將以二進宮(1953年與1971年兩次被抓)的蔡懋棠案為例,說明運用檔案從事研究時,應該留意審判過程若出現轉折是發生在哪個層級、出自哪個人的手筆,這有助你瞭解威權統治時期的加害者,不是只有獨裁者,許多中下層文官也會「用筆殺人」。本章也將以實例告訴你口述歷史與檔案結合運用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找問題、又如何帶著問題找答案。
第七章 崔小萍案:真假交織的判決書(蘇慶軒)
本章將以2000年從陳水扁總統手中接到廣播金鐘獎「終身成就特別獎」的崔小萍所涉及的案件為例,向你展示政治檔案所呈現的機關視角與當事人說法的差異,並提醒要對檔案內容保持警覺,尤其是自白書。崔小萍案也反映了情治機關辦案想方設法入人於罪的過程,例如過了三十年(1968年)才指控崔小萍於1938年接觸共產黨,甚至以崔小萍1947年曾演出《清宮外史》,就是以慈禧太后來影射蔣介石的獨裁等。
第八章 蔡孝乾案:投降的中共地下黨領袖(林正慧)
你聽過省工委會嗎?你知道這是中共在臺布建的地下黨組織嗎?本章將運用蔡孝乾案的檔案,告訴你領導中共在臺地下黨的上級們,於被捕後的選擇。你將看到以往可能被忽略的,即這些共黨幹部投降後長期坐監、精神瘋狂、持續被監控的一面;但作者也提醒我們,在這個案例裡看不到,因他們自新而受難的人群身影。
第九章 許席圖案:被逼瘋的愛國自覺青年(陳進金)
你知道1960年代臺灣有一位愛國自覺青年許席圖嗎?你知道他被關押刑求到罹患精神分裂症,而蔣介石卻仍然批示不得停審「應判處死刑」嗎?本章將運用許席圖案的檔案,來呈現許席圖所遭遇的不幸與荒謬;至於他的餘生,則以口述史料補充。

‧摘文

【吳俊瑩∕第四章 政治檔案解讀新手教學】
二、解讀檔案的常見問題
拿到一件檔案時,首先要能掌握檔案本身所傳遞的訊息,再來才能夠進行檔案的考訂與批判式閱讀。此處的「解讀」,主要集中於第一個層次,目的在幫助讀者瞭解檔案說了什麼。
(一)注意公文用詞
閱讀檔案時,特別是公文書,常會見到「案奉」、「等因」、「仰即遵照」之類的公文用語。這些日常已不太常用的詞語,看似冗文贅字,其實頗富玄機。因為公文常會層層轉達,如果能稍有認識,閱讀檔案時,便很快地可分辨出哪部分是承轉或引述,哪些又是此份公文所要表達的內容。
公文書在本文之外,常需要敘述來文,機關位階反映在公文的用語上。上行文(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的發文)、平行文(平行機關或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的發文)、下行文(上級領導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的發文)各有習慣使用的詞彙。以下將介紹幾個常見的用語,有此基本認識後,比較容易一眼看出哪些段落是本文,哪些是引述來文或其他公文。
敘述來文時,常以「奉」、「准」、「據」等字起頭。在上行文,敘述來文時,常見以「奉」、「案奉」開頭,亦即奉到來文之意,常見用在一段的起首。平行文用「准」、「案准」,下行文用「據」,通常是表示處理本件公文的依據與前由。
「等因」、「等由」、「等情」常接在來文或引述文字的最後,做為敘述來文的結尾。而緊接在「等因」之下,常見「奉此」、「准此」、「據此」,這是承上啟下的用語,「奉此」之後,即是本件公文所要表達的主要內容。
舉二二八檔案為例,一九四七年十月八日高雄地方法院致高雄縣政府的公函提到(圖4-2):

案准
貴府參陸酉支高府民行字第一二一七○號公函略以:「二二八事變犯柯水發、洪約白等二名偵辦經過及判決情形請見復,并請抄附供詞二份過府俾資轉報」等由。准此,查柯水發、洪約白等二名於「二二八」事變中參加暴動,本院無案可稽,經電訊高雄監獄去後……(新式標點及粗體為筆者所加)

開頭使用「案准」,可知這是機關間的平行文書。「案准」以下,至「等由」為止,是略述先前高雄縣政府(貴府)的來文。「准此」以後則是本件公文所要表達的主要內容,「本院」即指高雄地院。瞭解公文套語, 對於閱讀未使用標點符號的公文,可幫助我們分辨哪部分是引述他機關來文,哪部分是本件公文所欲傳達的內容。
機關收到來文後,會由承辦人員簽辦,提出擬辦建議,並視案件性質,陳送單位主管或首長核決,批示意見。「擬辦」與「批示」可別搞混。擬辦是對於職掌事項有所陳述、請求、建議方案;機關首長的批示文字,通常是簡要的命令指示,或批「如擬」,甚至只蓋印章,表示同意。如「擬轉飭鳳林區署查報并以電話報告電復」,一般來說,這會是相關局處所提出的擬辦意見,不會是首長做決定的批示。
(二)公文之草本:稿
閱讀檔案時,除了會見到正本、副本外,經常會看到有標明為「稿」之文書類型,這是公文的草本,必須經過一定的簽核程序,經核判後發出。換言之,「稿」經機關長官核判決行後,發文前,會依照長官的增刪修改,經過清稿及送繕手續後,才發給對方,所以對方收到的會是「乾淨」、沒有塗改,且蓋上機關長官頭銜與姓名的「令」、「呈」、「函」等。發文機關所保留者則是「令稿」、「呈稿」、「函稿」。拿到檔案時,須要留意這是該機關準備發出或是收到的文書。
簽稿在陳核過程中,常可見各層級的長官對公文加以增刪修改,可留意批注或修改了什麼。文字修改都有其意圖,推敲為何如此修改,也是檔案解讀工作的一環(圖4-3)。
(三)化名、代名與年月代碼
閱讀國安、情治及外交機關的檔案,為求保密及工作性質關係,受文者與發文者經常使用代名,個人則有化名,以掩人耳目。甚至是同一個機關內,不同的組室各自有不同的代名,同一個單位對上、對下發文時,也會使用不同的代名或化名。過了一段時間,情治機關為保密計,會將舊的化名作廢,使用新化名、新代號。這些都增加了檔案解讀的難度。
然而,若弄不清楚檔案的收、發對象,讀檔常會如墮五里霧中,摸不著頭緒;若無法指認化名,對檔案的理解比較局限在特務所呈報的內容,而無從瞭解消息來源究竟是誰,特務與被監視對象的關係當然也無從瞭解。
如何破解代名或化名?提供幾個經驗供參。
第一,搜尋、閱讀相關研究成果。
目前已有初步研究成果者主要是二二八事件中的國防部保密局及臺灣站的情況,對於站、組的組織結構代名及部分人物的化名,已有整理列表。在閱讀二二八事件有關保密局方面的檔案前,不妨先閱讀相關論文, 比較容易進入狀況。
第二,交叉比對、歸納整理。
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檔案,負責向保密局回報基隆方面情資者,是代名「林風」的通訊員,事件當時「林風」曾奉命進入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基隆市分會。在「林風」給「柯復興」(臺灣站的代名)檔案提到:「弟因奉兄(柯復興)密令及史司令(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之令,負責組織組長之責,以資監視,此為基隆『二、二八』處理分會內幕之人物分配。」 林風列出處委會的正副主任委員、治安組、宣傳組、財務組、總務組、糧食組長的負責人之名,而他自己則是「組織組長」,既然是奉命打入處委會,加上避免洩漏化名,自然是獨缺組織組長之名。 但在基隆市政府「二二八事件」案卷內,幸運地留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基隆市分會人員名單」,組織組長為李清波。 由此可知,「林風」原來是李清波化名,瞭解本名,有助於檔案的進一步解讀。
化名的破解,需要長時間投入比對,加上一點運氣,有時檔案還會不小心將化名與真名並列(圖4-4)。但對機關的代名,可利用歸納法,整理文件的收發關係、留意檔案的移轉機關、確認文件究竟是收文還是發文草稿,以及公文用紙上有無留下機關名稱等線索,再仔細閱讀檔案內容,應可逐步歸納出該機關於特定時段所使用的代名系統。
第三,留意有新出土關於情報布建的檔案。
這類檔案並不常見,情治機關也不會輕易釋出,《政治檔案條例》施行後,比較容易見光。這當中可能會有化名、代名與真名的對照表,以及通訊員與線民的進用、考核及分布情形等資料。
政府機關公文用語,為求簡省,時間常以代字表示。年分方面,每個字皆不同的〈千字文〉常被用來做為年分的編號。例如以第三十六個「雨」,代表民國三十六年,若是民國三十七年,則用「露」字,餘類推。節錄一段以供參照:

天地玄黃,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張。寒來暑往,秋收冬藏。閏餘成歲,律召調陽。雲騰致雨,露結為霜。

月分方面,以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代表一至十二月。
日期多用詩韻韻目做為日期的代字,特別是電報(詳後,見下表一)。
簡省時間表示的代字,經常出現在發文、收文字號或檔案引述來文時,譬如花蓮縣政府「雨辰灰府警字第六二七五號代電」,意指民國三十六年(雨)五月(辰)十日(灰)所發出、文號為「府警字六二七五號」的代電。
但特務或情治機關檔案,連月分也以特殊代字為之,增加檔案解讀的難度。
以國防部保密局臺灣站的情報檔案為例,根據學者的解讀,保密局臺灣站以「命令團結才(纔)有力量 同志即是手足」,依序對應一九四六年十一月至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又如,一九五一年一月,保密局通知下屬各組,該年度以「廉明公正忠孝仁愛信義和平」做為元月至十二月的代字(圖4-5)。
要能夠「破解」月分代字,研究者需下苦工,比對文件之間的相關性。至於人物化名的破解,更是困難,需要長期解讀,以及不同資料的交叉比對,才可能有些許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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