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預告水措管理辦法 推廣厭氧及沼氣發電

環境部預告水措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未來一定規模以上的造紙、食品等業者,需評估採行厭氧處理及沼氣發電;盤點國家具潛力化的業者,厭氣處理年省電約8400萬度、年減碳量可達12.4萬公噸。

環境部今天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重點包括鼓勵高有機廢(污)水處理評估採行能源化措施、強化廢水中抗生素藥物及全氟化物等新興關注項目管理,減少事業檢測申報負擔等。

環境部水質保護司長王嶽斌告訴中央社記者,首先,針對具能源化潛勢一定規模以上事業如造紙、食品、醱酵、石化業及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等,增訂申請、變更或展延水措計畫或許可證時評估優先採行厭氧處理及收集沼氣處理或利用。

王嶽斌指出,目前盤點國內一定規模具能源化潛力業者約72家,僅39家採厭氧處理;而厭氧處理較傳統曝氣處理減少能耗、污泥產生,產生沼氣可發電,造紙業如永豐餘、食品業如統一新市廠皆有成功案例。

另外,王嶽斌提到,採行厭氧處理者應申報甲烷流量及甲烷回收處理情形,以建立國內溫室氣體排放清冊資料。

環境部估算,採厭氧處理用電年省約8400萬度(約2萬戶家庭用電),污泥年減7萬公噸(處理費用省新台幣4.2億元),總減碳量每年可達12.4萬公噸。

王嶽斌進一步說明,辦法中針對一定規模的醫院及醫事機構、科學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及製程有使用相關化學藥劑等事業等單位,新增應每年檢測申報廢(污)水中藥物類及全氟化物等新興關注項目規定,減少廢棄藥物或人體代謝含藥物排泄物排入廢(污)水可能成為超級細菌發源地、或全氟化物對水質影響的疑慮。

王嶽斌說,上述單位若連續2次監測無法符合者,應進行自主削減管理,包含源頭管理製程改善、化學品替代或是增設、改善廢水處理設施等。

此外,為鼓勵畜牧糞尿採行資源化措施,也簡化申報作業,如畜牧糞尿個案再利用或作為農地肥分使用、畜牧業將畜牧糞尿水全量送交資源化處理中心等處理,未來均可免檢測申報。

王嶽斌指出,辦法預計於明年7月發布施行,其中藥物、全氧化物等的檢測頻率及施行日期將自115年1月1日起、每年執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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