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公告雙向行駛卻開民眾罰單 新北:應遵號誌

新北議員陳啟能說,市府2018年宣布開放部分單行巷道讓機車雙向通行,民眾依規行駛卻被開罰單。交通局說,當年實施1個月又改回來,民眾應依現場標誌規範行駛。

陳啟能則質疑,當初改為機車雙向通行有公告,改回來卻沒有公告,到底有誰知道此事,警察要怎麼執法,居民又要如何遵守法令,根本是朝令夕改,讓人無所適從。

民進黨新北市三重區議員陳啟能與五常里長林忠諺今天舉行「冤罰數起、三重居民怨氣深!」會勘記者會,陳啟能說,新北市部分巷道因過於狹窄,多年來被規劃為單行道,造成居民進出不便。因此2018年交通局徵詢各里辦公處意見,決定開放新北市57條單行巷道,允許機車及慢車雙向通行。

陳啟能說,但以三重區仁愛街269巷為例,民眾依市府公告雙向行駛,卻遭警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金額從新台幣600元起跳,最高可罰至1800元,警方這6年來在仁愛街269巷就開出78張罰單。

陳啟能表示,民眾後續向警方申訴,警方堅稱罰單開立正當,並要居民自行前往交通局反映,這種推諉態度讓居民無所適從。

陳啟能要求,交通局及警察局對於仁愛街269巷狀況,應主動協助申訴及撤銷不合理罰款。而在2018年開放57條巷道如有類似狀況也應一併檢討、撤銷罰單。

新北市府交通局專門委員林昭賢表示,仁愛街269巷在2018年7月調整為汽車單向與機車雙向管制,當時也有修改標誌標線,但實施後當地民眾仍有不同意見,因此在8月恢復為單行管制,並恢復標誌標線。

他說,根據道路交通管制處罰條例第4條「駕駛人駕駛車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交通號誌只要掛上就具法定效力,因此民眾仍應依現場標誌、標線與號誌規範行駛,除非出現牌面互相矛盾、號誌標線不符等爭議,則可以進行申覆。

林昭賢說,有關民眾建議調整為汽車單向、機車雙向管制,將再彙整地方共識檢討調整。

新北市府警察局三重分局說,就違反規定駕駛人,是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禁止進入標誌,用以告示任何車輛不准進入」規定,按道交條例「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製單舉發,尚無不當。呼籲用路人應依道路標誌標線及號誌行駛,以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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