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收2年前罰單 彰警致歉並聯繫監理機關撤銷

陳姓男子近日接獲超速罰單,通知單上違規時間為今年5月,舉發照片日期卻為2024年5月,質疑警方誤植;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表示,誤讀舊資料,已向車主致歉並撤銷罰單。

陳姓男子接受媒體訪問表示,近日他收到違規超速罰單,通知單上違規時間為今年5月10日,但他回想那時在家睡覺,因此感到納悶,後來發現舉發照片時間為2024年5月10日,時間相差2年,如果民眾沒注意,可能就誤繳。

田中分局說,員警今年5月10日執行超速違規取締勤務,在進行違規資料讀取告發作業時,因誤讀取記憶卡內舊有2024年同月日資料,造成錯誤舉發;分局查明後,已立即聯繫監理機關辦理撤銷罰單作業,並致電車主說明及致歉,相關罰單均已撤銷。

警方表示,後續分局已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並強化審核機制,確實核對舉發日期、車號及地點,防止類似情事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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