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受贈文物流失 嚴懲才能告慰赤誠/羅登廉

羅登廉(作家、文藝評論家)
2月9日,南京博物院(以下簡稱「南博」,見上圖)「受贈文物遺失事件」官方通報終於出爐,原院長徐湖平等24人被查,至此這樁壓了幾十年的舊事徹底暴露在陽光下。一群手持文物管理權的人,為了一己私利,把捐贈者的赤誠當兒戲,把國家的規定當擺設,一步步把好端端的館藏文物折騰得「流離失所」。這樣的行為,不嚴懲不足以平眾怒,不足以護文物,更不足以儆效尤。
1959年,龐增和把137件畫作捐給南博,想必是懷著萬分的信任,相信這些珍寶能永久地珍藏在專業機構,能被更多的人看見。然而他萬萬沒想到,幾十年後,自己捐贈的5幅畫作竟然不知所踪,其中一幅《江南春》圖卷,更是被人動了歪心思,從標價25000元改成了2500元,最終還打了個折,低價找人冒名買下,一套操作行雲流水,透著一股一股無忌憚的貪婪。
這不是一時糊塗,也不是個別員工的私自妄為,而是自上而下的失職瀆職。時任常務副院長徐湖平違規簽批,把館藏文物調撥出去銷售。他明知國家禁止擅自出售館藏文物,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下屬單位管理混亂的問題視而不見。原江蘇省文化廳也審核不嚴,輕易批了調撥申請,省文旅廳、省文物局失管失察,層層失守,才給了別有用心之人的可乘之機。
然而,最讓人感到驚訝的是,此事並不是從一開始就被發現的。直到2025年,《江南春》圖卷將被拍賣,被龐增和後人舉報後,這樁塵封的往事才浮出水面。龐叔令兩次去南博想看看先人捐贈的畫作,都被拒絕,那種無力和委屈,可想而知。
捐贈者捐出的不僅是文物,更是一份心意,而南博的做法,不僅弄丟了文物,丟失了捐贈者的信任,更失去了自己作為國有博物館的公信力。

▲2025年5月,南京博物院館藏明代仇英畫作「江南春」圖卷出現在嘉德拍賣公司預展。此畫由龐增和1959年捐贈給南博,其後人龐叔令檢舉後撤拍,引發文物管理弊端的爭議,南博在2026年2月9日發布道歉信。圖為「江南春」局部。
雖然事情過去這麼久了,有些責任人已經不在了,但嚴厲徹查並法辦相關人員,在任何時候都為時不晚。文物價值不分時間,責任的追究也不該有時效性。那些違規簽批的人,那些從中牟利的人,那些漠視規定、疏忽職守的人,每一個都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調查小組跑了12個省市,走訪了上千人,查閱了六萬多份檔案,比對了三萬多件藏品,這麼大的力度,就是為了還真相一個清白,為了給文物一個交代,為了給公眾一個說法。
現在,4幅畫作已經找回來了,存入了南博書畫專庫,還有一幅《松風蕭寺》圖軸仍在追查中。就此南博也發了致歉信,說要整改,要完善制度,要成立監督委員會。道歉是態度,整改是行動,但這一切都不能取代嚴肅的懲處。
沒有實實在在的問責,沒有雷霆萬鈞的處罰,再好的制度也只是一紙空文,再誠懇的道歉也難以挽回失去的信任。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瑰寶,每一件都承載著歷史和文化,每一份捐贈都凝聚著善意和期待。 「南博件事」為所有國有文博單位敲響了警鐘:守護文物不是一句口號,也不是某個部門、某個人的事,而是每一個從業者的責任與擔當。那些手中有權的人,若敢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就必須受到最嚴厲的懲處。
嚴懲徐湖平等24人,不是為了洩憤,而是為了明確底線-文物不可辱,規定不可違,責任不可推。唯有嚴懲不貸,才能讓每一個文博從業者心存敬畏,不敢懈怠;唯有以儆效尤,才能堵住管理上的漏洞,守住文物安全的底線。唯有如此,才能告慰捐贈者的赤誠,才能讓每一件文物都能安安穩穩地留在自己的「家」裡,永久地傳承下去。(照片翻攝畫面)
- 記者:台灣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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