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簽證新制!部分遊客「先繳保證金最高45萬」才准入境

美國國務院於聯邦公報中發布一項臨時最終規則,設立為期12個月的簽證保證金試點項目。該項目針對來自逾期居留率高國家的遊客,在簽發旅遊和商務旅行簽證時徵收高達15,000美元的保證金。



這項新政策是延續川普總統第一任期最後幾個月提出的倡議,旨在確保遊客準時離境,同時作為外交工具,促使相關國家改善身分驗證和減少逾期滯留情況。



根據計劃,來自逾期居留率高國家的B-1和B-2簽證申請人需在繳納保證金後才能獲得簽證。試點計劃將在聯邦公報正式公布後15天內生效,預計持續到2026年8月5日。國務院將在計劃生效前15天內公布適用國家和地區名單。



適用對象包括申請商務或旅遊臨時訪客簽證(B-1/B-2)的外國人,其國籍屬於國務院認定的簽證逾期率高的國家或地區,且其篩選和審查信息被認為不充分,或屬於投資入籍計劃(如果該外國人獲得公民身分且無居住要求)。



領事官員有權要求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繳納最高15,000美元保證金,作為簽證發放的條件,以確保申請人在簽證到期或未能維持簽證身分時及時離開美國。具體金額由領事官員決定。



值得注意的是,繳納保證金並不保證一定能獲得簽證。申請人仍需滿足簽證資格要求,若領事官員最終判定申請人不符合資格,即使繳納了保證金,簽證也會被拒絕,且保證金將被退還。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需通過美國財政部運營的網站www.Pay.Gov填寫Form I-352(移民保證金表格)來繳納保證金。領事官員在面談時會告知申請人所需保證金額,並提供繳納保證金的說明和網站鏈接。申請人或其代表人需在面談後30天內完成繳納,否則可能需要重新面談以確認旅行目的。



繳納後,財政部將把保證金存入由國土安全部管理的賬戶,類似於託管賬戶,待項目結束或申請人滿足條件後退還。



在特殊情況下,如美國政府僱員或緊急人道主義需求,領事官員可向負責簽證事務的副助理國務卿(DAS)申請豁免保證金要求。不過這種情況有限且需酌情處理。



這項新政策的實施無疑將對部分國家的遊客和商務旅客赴美造成影響。各國旅客在申請美國簽證時需格外留意相關規定,做好充分準備。同時,這也可能促使一些國家加強出入境管理,以降低本國公民在美逾期居留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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