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善勝惡的代價 梁家瑜:司法為清白作證

以善勝惡的代價 梁家瑜:司法為清白作證

【創新聞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要毀掉一個人的清白,只要在網路上傳一則「似假亂真」的指控,並利用人頭帳號轉傳、分享,就可以很快地形成排山倒海的風暴。而被毀掉的清白,卻要用數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才得以在司法程序中,一點一滴、緩慢而艱辛地恢復;家事法律師梁家瑜說,「這痛苦的折磨,正是我在過去兩年裡,親身所承受的現實。」

梁家瑜表示,約莫兩年前,某報W姓記者的一則報導,讓她在網路上遭人非議,也被有心人士操弄輿論、無端指控。所幸許多記者克盡媒體職責,深入查證並詳實核對相關資料,發現許多新聞報導實有爭點及謬誤,慢慢將真相拼湊出來;然而,對她而言,這遲來的修正,已無法抵銷一切的傷害。

梁家瑜指出,特定的社群網站、疑似有組織性的操作及斷章取義的敘事,編造未經詳實查證的指控,加上快速複製、轉傳、渲染,這些被操作的文章標題越來越聳動,字字句句越是肯定,彷彿這就是真相,且早已定案;但真相卻是,「司法仍在調查,證據仍在釐清。」

在這段煎熬中,充斥著陌生輿論的指指點點,梁家瑜承受著名譽損害及日復一日、極為沈重的心理壓力,梁家瑜表示說,她並非沒有情緒,更不是沒有委屈,但她選擇沉默,選擇相信司法制度。感謝公義信實的上帝,隨著司法程序走到終點,這起事件終於回到它最該存在的位置,「證據、司法裁判與遵循法治。」

這起案件經台南地方檢察署完整偵查後,依法作出不起訴處分,但聲請人不服,聲請再議,高等檢察署台南分署審理後,115年1月15日,檢方認定再議無理由,正式駁回。

梁家瑜指出,這不是草率的結論,而是「正式的司法處分」,是檢察官在詳閱卷證、比對證人證述、檢視通訊紀錄與客觀事證後所作出的判斷及裁定。「檢察機關明確指出,整體證據不足以證明我有不法蒐集、處理或洩漏他人個人資料的行為;亦難以認定其主觀上具有損害他人利益的犯意,依法不構成犯罪。「這樣的結果,已經為我的清白,提供司法制度上最嚴謹,最具分量的證明。」

事件終於落幕,司法文件裡沒有情緒,卻最誠實。沒有為任何人背書,但卻清楚記錄「哪些指控缺乏證據」、「哪些說法前後矛盾」、「哪些資料早已公開」,梁家瑜說,
當再議被正式駁回,代表制度已把能走的路都走完了,剩下的,就不再是法律問題,而是選擇問題。

「在事實尚未釐清前,我們是否能多一分保留?在司法已作出判斷後,我們是否願意放下先入為主的標籤?」梁家瑜強調,司法制度存在的目的是保護人,而不是讓無辜者成為輿論的犧牲品。

當司法已經為清白作證,社會大眾或許該給長期投入公益、投入犯罪矯正,卻默默承受一切的梁家瑜,「遲來但必要的尊重與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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