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起調升最低工資 時薪至少196元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115年起調升最低工資 時薪至少196元
嘉義縣政府。(圖取自google地圖)

勞動部公告,明(115)年年1月1日起最低工資調升為月薪29,500元、時薪196元。嘉義縣政府提醒事業單位應提早因應,違反規定者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縣府勞青處指出,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勞工與雇主可自由約定薪資,但經常性薪資總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例如公司與勞工約定底薪28000、職務加給1000、全勤獎金500,總和必須等於或高於29,500元,即使勞工因故請假,當月扣全勤,仍須依29,500計算一日工資。

勞青處進一步說明,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以及勞工因請假規則所請的扣薪病假、事假等。以月薪制勞工為例,如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為最低工資月薪29,500元,該勞工請事假1日,雇主應至少以最低工資月薪換算成日薪後,再扣除1日薪資(983元),即月薪至少須達28,517元,才符合規定。

除了月薪制以外,勞資雙方可以約定日薪制,即以每小時計薪模式,115年起不得低於196元,舉例來說,工作時間約定為1日8小時,一日不得低於1,568元(196*8),不能以月薪29,500元換算為日薪(984)計算每小時工資,若工作時間每日超過8小時,則需另計算加班費。

勞青處長陳奕翰表示,最低工資調漲將同步影響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勞工退休金的投保薪資與提繳金額,提醒事業單位應提早檢視薪資預為因應調整,以符合法令;有關勞保投保薪資調整申報作業,可洽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如有相關勞動法令疑慮,均可直接洽詢(05)3620123轉8018 或8023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勞資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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