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所國立藝術大學將隸屬文化部
上月19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審查「文化部組織法」、「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等相關草案,初審通過原隸屬於教育部之四所國立藝術大學(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國立台南藝術大學、國立台灣戲曲學院)將隸屬文化部。主決議中指出目前四所藝術大學之組織、課程、師資結構等皆比照一般大學的方式有失公允,並可能模糊其藝術大學各校所持之專業特色,應比照國防大學、警察大學分別隸屬國防部、內政部,移撥至文化部。此舉已引發在其他普通大學中亦包含之專業美術系所,或藝術大學中的非藝術相關科系是否適合如此一致性劃分的疑慮。當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亦將兩廳院調整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未來不再設執行長一職,並由同一套行政法人管理兩廳院、衛武營等表演場館,此決議最快於明年元月實施。
台北藝術大學。
台南藝術大學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