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文書房:行走的樂趣

這個書房是我有意擺脫煩惱、獨處深思的地方,
因此存放的是撫慰心靈的書籍……
費文

我有一個很中年大叔的興趣,那就是散步。為什麼把這興趣歸類至熟男等級,是因為與我同齡的友人多不好此道,加上我早睡早起,喜歡爬山看樹,種種行為湊在一起容易給人一種暗示:
郝方竹↓喜歡散步↓早睡早起↓喜歡樹木↓公園有很多樹↓他大概也喜歡老人晨間操(確實不排斥)↓散步很老人↓郝方竹沒那麼老↓散步很中年
不假借外力,全憑自己的意志移動,行走是所有人種打從娘胎出生以來的第一成就。想想嬰兒從蠕蠕爬行蟲態蛻變,第一次成功用雙腳立身的瞬間,儘管身高不夠,但他確實從此與他的父母同形同狀,能夠頂天立地。那是多麼自由澎湃,療癒非常的一刻。
在臺北生活,我不騎車也不開車,除了利用大眾交通工具移動之外,其餘時間全靠雙腳。在夏日行走汗流浹背,在冬日行走寒風刺骨,比起坐在鬆軟的皮椅墊上、冷暖氣嗖嗖的車內,走路確實需要消耗更多生理機能或精神意志,但這也是它最為寶貴的地方。
當我暴露在外界之中,隻身面對天地的情況下,我常會感到一種世界比平常更加「真實」的幻覺。
關於行走的幻覺,第一次是在國中時發生。那大概是我第一次一個人出門,走了約一公里路程,為了到光華商場看最新潮的電動玩具。那天天氣很好,難得在都市中可清晰看見藍天白雲,我獨自在高樓棋盤之間穿梭,對著某餐廳屋頂的巨大暴龍裝飾發呆。在來往奔波的車流中,我忽然感到一股寂然的寧靜,那是一種混雜著悲傷的感動,大概在我的潛意識裏,我明白自己能夠不用父母的陪伴就能走來這裏,表示自己已經長大了。
移居紐西蘭後,我有了更多行走的機會。我的高中旁邊有一座森林,裏頭有四、五條步道方便行人前往不同地區,是許多學生上課回家的必經通路。通往我家的那條路上有一道會讓人滑跤的陡坡,還有一座跨越流水的木橋。我每天踏著草葉,在林蔭構成的迷陣中閒晃,儘管得走上將近一個小時路程才能到家,但崎嶇的地形、形貌詭異的蕨類帶給我很多樂趣。我常想像自己陷入了妖魔鬼怪之境,危機四伏。當我穿過森林,站在山丘頂端瞭望馬路像一道瀑布流向遠方,以及布滿平原的樓房時,我被一股天地特有的蒼茫給淹沒了。
我開始走得更遠。為了討一個女生歡心,遠行三個鐘頭,要在學校午休時見她一面。我永遠記得那天馬路轉著大彎,一棵一棵行道樹在路旁搖晃的景象,在這偏僻的曲徑上只有我一人,但我心中沒有寂寞。只可惜我沒料到自己與她在半身高的木柵欄前會面時,會緊張地說不出話來。我應該要買一罐甜蜜蜜的飲料,或是一片巧克力餅乾,給她做午休時的點心,或是乾脆在路邊採一把野花,來代表我行走之真實。匆匆會面片刻,我便愣頭愣腦地踏上歸途,路上風光雖然依舊,但說什麼都不同了。
我也曾為了生活行走。大學時窮得沒錢坐公車,只得空著肚子走路去餐廳面試,一走三、四個小時過去,餓得昏頭轉向。當我看見雜貨店立在路旁的牛奶促銷看板時,只覺得那是一桶黃金,仙界瓊液。眼看再一個小時就到約定的面試時間,但自己還被困在無窮盡的山路中。這時天空下起大雨,絕望的大,我舉起大拇指求助於順風車,一臺吉普車停下,我感激爬進。這好心的車主是個成功的房地產業務,攀談後發現他之前竟是一所學校的校長,曾經外派至臺灣擔任某一間學校的教育顧問。在這淒風苦雨的偶然之中,我們居然能找到與彼此生命呼應的連結。
時至今日我還是繼續走路,並且深深迷戀其中的滋味。我從摩登都市走過千年古城,從樹林小徑潛入層層山林,一直希望能將年少魯莽冒失的步伐馴化成平穩的節奏,並不斷反省學習,如何走得更從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