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就是釣魚、欣賞藝術
我這二、三十年來,每周只上一、兩天班,其他時間都在釣魚。這是真的,因為事業只是我人生三百六十度裏的九十度而已。
事業很重要,更重要的卻是我的休閒時間。如果一個人只是被工作綁住,忙到都沒有閒,一輩子的打拚,就非常沒有價值了。
我花在事業上的時間,一禮拜應該不超過五小時。如果超過五小時,我就覺得浪費太多時間了;我也不愛應酬,什麼同業公會、婚喪喜慶,我都不參加。我們公司從來沒有開幕、破土、動工這類的儀式。
那我的私人時間都怎麼利用呢?我一禮拜至少有四、五天是在釣魚。釣魚是很耗時間的,五、六點鐘就要起床,回來之後,游個泳就累得要命,我身體又不是很好,都睡到下午三、四點。所以客人若要找我,都是四、五點以後。
再來,我很喜歡音樂,一禮拜有兩天是家庭音樂會,親友會來和我一起唱歌、彈琴。禮拜五他們晚餐以後來,一定唱到半夜十二點;禮拜天是晚上六點就來,也是演奏到十二點,大家都很快樂。
我也怕小提琴退步,每天都要花一些時間練習。除了小提琴,曼陀鈴、吉他、鋼琴我也彈一點。
然後差不多十年前,我又開始畫畫,頭一張就畫了半年,臨摹《琴韻少女》,現在放在我客廳。這是十九世紀奧地利的油畫,剛開始的時候畫了又改,有時候畫著畫著,會想:「這畫為何這麼歹命,被我畫成這樣?」可是後來又想,畫完以後子孫可以說:「這是阿公畫的,阿公也是不賴的。」所以也就很開心了。
我能留下的,只是這些而已。
我喜歡看書,每天也會翻翻報紙,看看重要大事。看書是很大的享受,最近我讀一些十九世紀的小說,發現十九世紀的小說實在很偉大。我很討厭的,是經營管理的書,從來不摸也不看。雖然這樣講很不好意思,但說實在話,那些簡單的原理,往往被學者寫得很複雜,對我們沒什麼幫助。
我在家裏就是忙這三件事:拉琴、畫畫、讀書。光是這樣,我的時間就不夠用了。
總之在生活裏,我很不喜歡被人打擾,我很喜歡享受自己的時間。喜歡靜靜地思考,或是做什麼事都好。
這,就是我的三百六十度人生。
許多人問我,為什麼喜歡藝術?對我來說,藝術是自然的產物,是大家看了、聽了會喜愛的東西,會感覺很美的東西。
以美術為例,它就是把大自然的東西留下來,好讓人在家裏也可以看到下雪時山的風景、海的風景,美術就是從這裏產生的。
十九世紀以前,畫家畫出來的作品除了自己欣賞,也希望能分享給別人;對於畫家所想表達的內容,一般人也感受得到。也就是說,「美」具有普遍性、共同感,是人與人之間相互溝通的管道。重要的是,畫出來的作品要讓人看得懂,不是要表現自我,所以當時不稱做藝術「家」,而是藝術「者」。
但到了十九世紀晚期、二十世紀初期,大家生活變得富裕了,印刷技術、相片也發明了,對這些古典的作品看盡、看膩了,文化界就開始轉向,追求更新奇的東西。
臺灣已經相當富有,我們臺灣人花錢的方式,我看除了中東那些王儲,很少國家比得上。當我們開始唱歌、到處旅遊、欣賞大自然,這些行為就表示我們的肚子已經顧飽了,大家的吃穿基本上沒有大問題。在這樣的時代,我認為錢就應該花在文化上,文化在人類的生活裏是很重要的。
我不是什麼大演奏家,可是我演奏的小提琴,讓人聽了會微笑,這就是藝術,是生活的一部分。
美,在於能引起每個觀賞者內心的共鳴,彷彿對人們的心靈訴說著什麼。這就是文化的普遍性,和它偉大的地方。不過,這不是我先提出來的。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就說過:「藝術,不是為了解悶或興奮的感官享受,也不是為了服務少數人癖好的審美活動;它既非審美的潮流,更不是詩意的代名詞。藝術真正的特性,是表達人類對生命真諦的了解,擴大美好的感情,進而喚起心靈對人類和世界的關懷。」所以,我們國家整體的文化水準若要提高、人民生活若要快樂,這一步就要先做。
我先天的好運,就是不會念書。從小,我不曾想要做什麼高階的工作,只想做一個快樂的工人。少年時代,我的理想就是身上穿一條工作褲,口袋放一本詩集。我的學歷只有高中,十七、八歲出社會後,我透過閱讀,得到很多收穫,所以我沒有先入為主的觀念,看事情也比較正確。
我認為,文化、文藝這些東西對人的生活是很重要的,包括繪畫、音樂、小說……等。
我對自己孩子的教育,就是採取放任主義,我只要求他們一件事:多讀課外書。世界名著如莎士比亞的書,一定要讀;《聖經》、宗教學的事物要了解;音樂要欣賞……?這些都是人文的修養,比功課更重要。
我常講一句話:「同樣是一張紙,圖畫比股票更值錢。」既然錢是「原料」,就要使用以後才會變「成品」,有些人不斷囤積原料,我則是把這些原料做成畫跟小提琴。
你看,林布倫五百年後還是林布倫,雷諾瓦的畫現在還是那麼美,可是,五百年後,奇美很可能就不存在了。企業沒有永遠存在這回事,只有藝術與文化,才是永遠的。所以會永遠存在的,就是我的博物館和醫院。這兩個存在就好了,剩下的都沒關係。
所以我都把錢捐給奇美基金會,這些錢可以用來買畫、買藝術品,讓歐里桑、歐巴桑看了會很高興。
有好的興趣和會賺錢的能力,實在是人生最美的。全世界的董事長,沒有一個像我一樣。我沒有辦公室,二、三十年來都是如此。因為有了辦公室,員工會來找我,他們坐下來以後,我也不好趕他們走。人家來找我是好意,但這麼一來,我就無法控制自己的時間了,所以我乾脆取消辦公室,萬一重要的國外客戶來,需要接待,就利用基金會的辦公室。
常有人對我說:「你家裏那麼小,怎麼不換大一點的房子?」但是你們看這些油畫、素描,或是雕塑,都很美,客廳後面還有吉他、曼陀鈴跟小提琴。
我所需要的,都已經足夠。
事業很重要,更重要的卻是我的休閒時間。如果一個人只是被工作綁住,忙到都沒有閒,一輩子的打拚,就非常沒有價值了。
我花在事業上的時間,一禮拜應該不超過五小時。如果超過五小時,我就覺得浪費太多時間了;我也不愛應酬,什麼同業公會、婚喪喜慶,我都不參加。我們公司從來沒有開幕、破土、動工這類的儀式。
那我的私人時間都怎麼利用呢?我一禮拜至少有四、五天是在釣魚。釣魚是很耗時間的,五、六點鐘就要起床,回來之後,游個泳就累得要命,我身體又不是很好,都睡到下午三、四點。所以客人若要找我,都是四、五點以後。
再來,我很喜歡音樂,一禮拜有兩天是家庭音樂會,親友會來和我一起唱歌、彈琴。禮拜五他們晚餐以後來,一定唱到半夜十二點;禮拜天是晚上六點就來,也是演奏到十二點,大家都很快樂。
我也怕小提琴退步,每天都要花一些時間練習。除了小提琴,曼陀鈴、吉他、鋼琴我也彈一點。
然後差不多十年前,我又開始畫畫,頭一張就畫了半年,臨摹《琴韻少女》,現在放在我客廳。這是十九世紀奧地利的油畫,剛開始的時候畫了又改,有時候畫著畫著,會想:「這畫為何這麼歹命,被我畫成這樣?」可是後來又想,畫完以後子孫可以說:「這是阿公畫的,阿公也是不賴的。」所以也就很開心了。
我能留下的,只是這些而已。
我喜歡看書,每天也會翻翻報紙,看看重要大事。看書是很大的享受,最近我讀一些十九世紀的小說,發現十九世紀的小說實在很偉大。我很討厭的,是經營管理的書,從來不摸也不看。雖然這樣講很不好意思,但說實在話,那些簡單的原理,往往被學者寫得很複雜,對我們沒什麼幫助。
我在家裏就是忙這三件事:拉琴、畫畫、讀書。光是這樣,我的時間就不夠用了。
總之在生活裏,我很不喜歡被人打擾,我很喜歡享受自己的時間。喜歡靜靜地思考,或是做什麼事都好。
這,就是我的三百六十度人生。
許多人問我,為什麼喜歡藝術?對我來說,藝術是自然的產物,是大家看了、聽了會喜愛的東西,會感覺很美的東西。
以美術為例,它就是把大自然的東西留下來,好讓人在家裏也可以看到下雪時山的風景、海的風景,美術就是從這裏產生的。
十九世紀以前,畫家畫出來的作品除了自己欣賞,也希望能分享給別人;對於畫家所想表達的內容,一般人也感受得到。也就是說,「美」具有普遍性、共同感,是人與人之間相互溝通的管道。重要的是,畫出來的作品要讓人看得懂,不是要表現自我,所以當時不稱做藝術「家」,而是藝術「者」。
但到了十九世紀晚期、二十世紀初期,大家生活變得富裕了,印刷技術、相片也發明了,對這些古典的作品看盡、看膩了,文化界就開始轉向,追求更新奇的東西。
臺灣已經相當富有,我們臺灣人花錢的方式,我看除了中東那些王儲,很少國家比得上。當我們開始唱歌、到處旅遊、欣賞大自然,這些行為就表示我們的肚子已經顧飽了,大家的吃穿基本上沒有大問題。在這樣的時代,我認為錢就應該花在文化上,文化在人類的生活裏是很重要的。
我不是什麼大演奏家,可是我演奏的小提琴,讓人聽了會微笑,這就是藝術,是生活的一部分。
美,在於能引起每個觀賞者內心的共鳴,彷彿對人們的心靈訴說著什麼。這就是文化的普遍性,和它偉大的地方。不過,這不是我先提出來的。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就說過:「藝術,不是為了解悶或興奮的感官享受,也不是為了服務少數人癖好的審美活動;它既非審美的潮流,更不是詩意的代名詞。藝術真正的特性,是表達人類對生命真諦的了解,擴大美好的感情,進而喚起心靈對人類和世界的關懷。」所以,我們國家整體的文化水準若要提高、人民生活若要快樂,這一步就要先做。
我先天的好運,就是不會念書。從小,我不曾想要做什麼高階的工作,只想做一個快樂的工人。少年時代,我的理想就是身上穿一條工作褲,口袋放一本詩集。我的學歷只有高中,十七、八歲出社會後,我透過閱讀,得到很多收穫,所以我沒有先入為主的觀念,看事情也比較正確。
我認為,文化、文藝這些東西對人的生活是很重要的,包括繪畫、音樂、小說……等。
我對自己孩子的教育,就是採取放任主義,我只要求他們一件事:多讀課外書。世界名著如莎士比亞的書,一定要讀;《聖經》、宗教學的事物要了解;音樂要欣賞……?這些都是人文的修養,比功課更重要。
我常講一句話:「同樣是一張紙,圖畫比股票更值錢。」既然錢是「原料」,就要使用以後才會變「成品」,有些人不斷囤積原料,我則是把這些原料做成畫跟小提琴。
你看,林布倫五百年後還是林布倫,雷諾瓦的畫現在還是那麼美,可是,五百年後,奇美很可能就不存在了。企業沒有永遠存在這回事,只有藝術與文化,才是永遠的。所以會永遠存在的,就是我的博物館和醫院。這兩個存在就好了,剩下的都沒關係。
所以我都把錢捐給奇美基金會,這些錢可以用來買畫、買藝術品,讓歐里桑、歐巴桑看了會很高興。
有好的興趣和會賺錢的能力,實在是人生最美的。全世界的董事長,沒有一個像我一樣。我沒有辦公室,二、三十年來都是如此。因為有了辦公室,員工會來找我,他們坐下來以後,我也不好趕他們走。人家來找我是好意,但這麼一來,我就無法控制自己的時間了,所以我乾脆取消辦公室,萬一重要的國外客戶來,需要接待,就利用基金會的辦公室。
常有人對我說:「你家裏那麼小,怎麼不換大一點的房子?」但是你們看這些油畫、素描,或是雕塑,都很美,客廳後面還有吉他、曼陀鈴跟小提琴。
我所需要的,都已經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