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的嫖書客

1
我曾是個老實的讀者,一次只讀一本書,而且從頭到尾讀完,沒有讀到一半就丟下移情別戀的。這裡重點在那「曾」字。
現在,若說老實只能半帶風涼──起碼還在看書。
在這網路狂飆的時代,我不但還在看書,而且大量的看。床上、床頭几上、床邊小椅上,甚至地上,一堆堆一疊疊都是書。實在太多了,雖然這時算算也不過三十來本而已。即使這樣,上書店或圖書館還是難免又搬回一些。B下班到家經常可見我斜靠床上手捧一書,身邊像妻妾兒女成群,則是更多厚厚薄薄攤開沒攤開的書。等他要熄燈睡覺了還得和書爭地,偶爾玩笑一句:「把你那些該死的書移開好吧!」我上下床時若不小心,肘一掃膝一彎,那些危顫顫的巴別塔便可能傾圮而下──這我有相當經驗。
只因,我愛在床上看書。
我讀書寫作,可說一半在床上,另一半在書桌上完成。不用說,床最舒服。此外,床是平面最廣的家具。在床上看書可以盡情盡興,想看哪本就看哪本。從這本跳到那本,從那本再跳到另一本,這樣輕功縱躍,一本本追加上去,忽然放眼一看,已經攤滿身邊。我常發現自己坐擁書間,像指揮滿地玩具的小孩,馳騁多元空間。不過從沒真正把床佔滿過,那景象想來誘人,又有點可怖──哪有那麼多腦袋!
王安憶散文〈多和少〉寫:「我看書,有時候要多,四周都是書,各種各樣。」接下來寫她拿筆邊讀邊改,赫然就是我的德性。至於她在〈吞書長大〉裡寫文革時期沒書可讀,大家傳閱甚至傳抄一本書的經驗,我自然沒有,不過那渴書愛書的心態卻相當熟悉。小時家裡書少,只要有字的東西都拿來讀,連父親的《歷代刀筆精華》、《荒漠甘泉》也逃不過。一本不知來自何處沒封面封底破破爛爛的《封神演義》看了又看,《西遊記》就更不用說了。後來和弟妹搶閱租來的武俠小說,次序顛倒都無所謂。舊時代(其實不過幾十年前而已),不止一粥一飯來之不易,一紙一頁也來之不易。那時看書除了專注,還有敬謹,字裡行間盡是寶貝,讀書不單是眼看,而是鐫到心靈的鋼板上。

2
然後,進入了貪的時代。
我出門旅行恨不能張口吞嚥天地,在家看書恨不能一舉生吞全部。簡直就是貪得無厭,說燈下讀書不如說據案大嚼,活脫脫的饕餮──又是無邪又是墮落。
王安憶說眾書簇擁,是「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我簡直就「跳進鍋裡了」──不過只是隻淺鍋。圖書館才真是深,皓首無法窮經的文字深淵,讓人悲歎生命太短。
什麼時候開始這樣生吞活剝狼吞虎嚥看書?
其實我總帶著深情讀每本新書,不管是小說還是論述、藝術還是科學、歷史還是傳記。從發現有那樣一本書到終於拿書在手,真是迫不及待。書通常也如預期般有趣,吸引我全神貫注看下去。問題在往往還沒看完,甚至才剛開始,又發現了可能「更有趣」的新書,於是急急去弄了來,熱切栽進去。如此這般不斷重複,忽然間,床邊冒出了一堆堆書塔,像野草一樣急速生長,先是沒脛,漸漸高可及膝了。頂上的書一天天往下移,從中間移到了底下,最後無異流放邊疆,更像河入沙漠,消失了。
說同時讀這麼多書絕對說不過去。現代人流行一心數用,也不過同時做幾件事,譬如一邊聽音樂講電話又在電腦上通信看YouTube寫功課等。許多研究顯示所謂並行操作只是自欺欺人,其實是在幾件事間來回跳躍,仍是線性的,一次一件,有先有後,而不像高速公路上多線車輛平行飛馳。然這是個貪多的世界,資訊如洪流,書市氾濫,而一天固定二十四小時,結果一切都來不及。為了趕上時代,只好囫圇吞。讀書成了看書,看書成了翻書,最後可能只是聽說而已。所謂看很多書,可能是沒看完很多書。

3
我得說,儘管三心兩意斷斷續續,很多書我終究還是看完。
不久前看完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的《沒什麼好怕的》(Nothing to Be Frightened of),算是「一口氣」完成,雖然中間「外遇」了幾次,都很快就及時回頭。巴恩斯從小怕死(極怕而不是有點怕),現在年紀大了,看見盡頭不遠,決定與其迴避不如面對,於是花了幾年正視人生最大恐怖,笑談黑色死亡,正合人生越慘澹越可笑的諷刺,讓我讀得不斷微笑或大笑。我向來喜歡英式幽默,這下再度愛上巴恩斯,趕緊又到圖書館去搬了幾本他的書,時而穿插了看,恨不得榨汁吸髓──迷上一位作者時總不免這樣。
袁瓊瓊《食字癖者的札記》書名就帶刺,自比食蟻獸(比蠹書蟲放大了),而書本無異滿地亂跑的螞蟻。她寫看書到痛苦不堪難以為繼時,便不斷求助冰箱內容。好書還是壞書,因此可「以胖了幾公斤」來斷定。她評書走偏鋒,嬉笑怒罵間忽然掏出肺腑之言,讓人猝不及防就繳械投降──簡直詐。她跳出一般評書規則,用常理和人情來讀,一下就見血,甚至見骨。牛刀殺雞做學問式的讀書,只動用頸部以上,乾巴巴冷冰冰又小題大做,把好好的書讀得死去活來,索然無味了。我看書有時就犯這毛病,自己有數。不過,好書一定得從肺腑往上走到大腦,再掉回到腸胃,不能單就停在心腹地帶。從上往下走,效果就要差許多了。
我不太吃零食,看書碰到難處,憑藉「讀書本來就要花點力氣」的信念硬衝。讀書這事,若說作者出八分力氣,起碼讀者要出兩分。毫不費力,完全靠作者拉著扛著,還不如不讀。但一碰到文字不對胃口,或是內容太過枯燥艱深,我這哲學立刻垮台。這時不是去開冰箱找救兵,而是跳槽去周遊列國尋花問柳,反正等著取而代之的奇花異草多的是(我有圖書館做靠山)。有時這樣一路「東張西望」讀來,短短時間裡竟換了不知多少本,左右如屍橫遍野都是攤開的書。然看書最大樂趣正在這裡,作者招引作者,書書相喚,幾個連鎖反應下來,忽然已是熱烘烘高朋滿座,古今中外對面唱和。最不寂寞的事便是看書,網路太虛再怎麼四通八達聒噪喧譁無論如何比不上。尤其眾書攻錯,你左右逢源,豁然神思貫通,腦裡大放光明。那種「閱讀高潮」有如性愛,會上癮的──難怪書呆如李歐梵自稱是癮君子。

4
所謂愛看書,自然是指閒書。而閒書,就是可有可無不讀不會死的書。在這樣前提下閱讀必然是隨心所欲,博雜不精又有頭無尾。我自然不例外,讀了一肚子亂七八糟,只能說亂中有序,有所不讀,譬如勵志自助、星相命理之流。
愛看書是天生,無理可講。有時還是不免奇怪:為什麼?所為何來?再怎樣滿腹詩書旁徵博引,文人一字一句不過沿門托缽零售自我,未必能夠填飽肚皮。神思可以天馬行空,生活種種卻終究要落實金木水火柴米油鹽。所以說,書不能當飯吃。讀書一如寫作,如眾多書癡所知,是「沒用」的事。
有趣的是,人並不光填飽肚皮就夠了。參觀蓋茲堡古戰場歷史博物館時,在一位南北戰爭士兵的家書裡讀到這樣句子:「最短缺急需的老實說不是別的,而是書。」我不禁微笑:我愛這兵。又難免奇怪:血肉橫飛的戰場上,要書做什麼?恐怕遠不如烈酒和菸草。然我怎能不懂?
我這麼嗜書,一來出於喜愛文字,二來出於好奇好辯。常覺大惑不解,而且疑惑隨年歲加深,只好求助於書,越涉越廣,越沉越深。孔子說他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在我看完全不可思議。是孔老夫子過於自大?還是果真睿智超凡?不然另有一個可能:那時世界還相當單純,儘管春秋戰國時代不但政治上動亂,思想也極端分歧。在這男人也可能懷孕生子、試管可能創造新物種的時代,說無惑讓人一覺可疑,二覺可怖。我以為智者應該不是無惑,而是在不疑處有疑。猶太教裡有和上帝吵架的傳統,可說稀罕。常見的是自以為獨佔真理,設立正統以排除異端。
沒出國讀書以前,偶爾聽到有人說「一部論語可以治天下」便很憤慨,覺得真是無知兼自大。在美國住久漸漸體會到在基督教世界裡,其實也暗藏了「一部聖經可以治天下」的思想。這時我不再憤慨了,只是不耐煩這種到處都潛在的「道一以貫之」的「獨裁」思想。當然,這種獨裁不是政治上的專制,而是眾人潛意識裡對純粹和單一價值體系的嚮往。如果能把複雜高深的道理簡化成一套易解易記的法則,就省得老是傷腦筋了。這是最簡單的效益原則,個人習慣社會風俗法律規條都從它而來。刻板印象是一種簡化,政教合一是另一種,完全可以理解。我汲汲啃書,無非冀望最終可以融會貫通,凡事「一言以蔽之」便可解決。然而,書裡分明沒有解決人生大惑的「統一場論」,有的只是前仆後繼的假說和理論。正如唐諾在《閱讀的故事》裡寫,閱讀所能給予的未必是最終解答,而是「解答的可能性」。
可以說,讀書本質上在於擴張或者跳出個人的框框,是尋求,是挑釁,也是自衛。我讀書因此常和作者爭吵,邊讀邊大聲小聲:「胡說!大錯特錯!」有時鬥輸,原本的信念潰不成軍,只好再緩慢重建。不然就是和書/作者談戀愛,「驚為天人」,想要膜拜供奉。也可能兩者都是,吵吵鬧鬧,又愛又恨,像婚姻。
在某美國作家的短篇裡讀到:「那些時日裡我做得最多的就是想,真厭倦。我也做別的事,可是在做那些事時還是想。若有什麼感受,就老想那感受。甚至想那想的本身,搞不懂為什麼要想。」(改寫過,大意如此。)讀到這我幾乎忘了身在熱鬧的理髮店,要從微笑變成大笑──這不正是敝人在下我嗎?後來讀到別的妙處,更幾乎要狂笑出聲。
書裡不乏各式各樣的謊言偏見和愚昧荒誕,更有形形色色的獃子憨人:失去睪丸和自尊卻致力寫史的漢朝史官;寫書首倡女權反對婚姻制度而卻幾乎以身殉情的英國女子;第一次大戰德軍戰俘營裡,以家人寄來的《莎士比亞全集》書頁和其他戰俘交換草紙以便寫作的蘇格蘭軍官(可憐最後那些草紙原稿全遭德軍查出沒收!)……我不斷在書裡遇見這樣可愛的人。怎能不愛讀書?

5
也有不想讀書的時候。這種時候其實不算少。
覺得書是贗品,離外在真實很遠;不然根本是障礙,擋在心物之間。
歐巴馬寫他在肯亞時,一個同父異母弟弟形容另一兄弟:「他講起話來像書本……」暗示他是個什麼都不懂的書呆子。我立刻就想到自己。
似乎沒人不喜歡梭羅,我不時就會回去重讀他,免得君子之交淡到完全兩忘。這人氣性強,睥睨天下又早死,因此倍加可愛。我不愛英雄崇拜,然若我有座英雄禮拜堂,會有他的一席之位。他在《湖濱散記》裡寫初到湖濱那個夏天全沒看書,都在墾地種豆。他描寫風吹草動,鳥雀飛翔鳴叫,那種來自天地自然不須借助於書本的樂趣,我也曾多次寫到。書裡再怎麼風光無限,終究是二手貨。只有體內的脈搏、皮膚上的冷暖是真的,不須學習,沒法偽造。難怪他挑戰人不要只做個亦步亦趨的讀者,而要做個主動的觀者。真的,見微知著的觀察,像達爾文,比讀書難多了。我幾乎不識草木蟲魚,走到野外便自覺是個大文盲──在這知識氾濫的時代,這樣無知簡直可恥。
厭倦了書的時候,想把家裡的書統統丟掉。屋裡需要多少家具?一個人需要讀多少本書?愛書成癖是可愛,愛書成疾便近於可怖。舒國治寫:「書滿室窄,不時搬東移西,重新堆砌。」很有荒誕意味。傅月庵寫他的老師藏書多到上窮天花板下窮地板,我不禁要起雞皮疙瘩。
在那個夏天湖濱,梭羅說他生活所需不過刀鍬斧等幾樣簡單農具,此外就是一桌一椅一燈幾本書而已。我常想簡化家裡,到只剩絕對必需。但即便需求不高(相對來說)如我,一旦認真剔選「絕對必需」,立刻仁心大發,標準鬆動乃至瓦解,只好轉而考慮絕對「不」必需。

6
周旋眾書誠然風流,可是寡情,有點像嫖──嫖書。
許多現代讀者都承認有這習性,一次嫖一本以上的書,從三本五本到十本二十本都有。一位美國作家更為這種春風蝴蝶式讀法沾沾自喜,坦承某古典名著經這樣凌遲十幾年才折騰完──若是自己寫的書慘遭這般魚鱗片剮,是要慶幸還是悲歎?
無論如何,嫖書多少是種惡習。一夫一妻,一書一人,多簡單!〈多和少〉最後一句:「書要少,就只得這樣骨頭裡榨油地看。」確實,找一部心愛的書老老實實讀到骨裡,勝過滿桌大嚼而食不知味。據說,林肯真正讀的書只有三部:《聖經》、《莎士比亞》和《伊利諾州刑法》。我可一部都說不上,雖然有些書一再重讀。
事實上,想戒嫖書很久了,只是做不到。未必是喜新厭舊,而是閱讀十分奇異,既是填充,也是挖掘,拿已知擴張未知,結果是知道越多越無知,越讀越飢,胃口越大。更何況書裡儘管沒有真理,卻有許多可愛人物。以前打開書滿眼是字,近乎神諭,勒石銘金的。現在打開書迎面走來都是人,半瘋半傻的,狂言亂語的,扭打糾纏,磨出複雜微妙的感情。
只能說,對每本書我都真心真意,尤其在厭倦過後,回頭更深情愛戀我那一屋惱人的書。像卡薩諾瓦和唐璜,我不專情,也不薄情。
所以便帶著罪惡感,繼續嫖下去。對著床上攤開的書,和床邊仍在加高的疊疊書塔,又是滿足,又是發愁。


◎作者簡介
張讓
著長短篇小說集、散文集和翻譯20餘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