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偉大作家的不易!

張愛玲的小說《小團圓》在台出版,首先引發了「誰有權力替作家決定作品是否出版」的討論。
我自己也寫小說,這樣的問題,對我和其他作家,當然同樣重要,我們都不希望不想被看到的,在無法自主的狀況之下,被昭告天下的公開出來。
最好的辦法,當然是還能夠行使自己的意志時,自己作個了斷,文稿該燒的燒、要丟到碎紙機的,當機立斷。
可是顯然作家們不容易做到此,才會一直以來不斷的有「文稿被發現、出版」的消息出現。
作家怎麼會讓自己不滿意、不想出版的作品留下來?或許表示對這部作品並非如此的不滿意、不想出版,才會不曾當機立斷的將之銷毀。不曾銷毀表示的,或正是一種觀望、猶豫,基本上實是不知如何是好。
不知如何是好,有的作家便將文稿交給親友。
將文稿交給親友,要他們替你做這個痛苦的決定,基本上是行不通的,因為最終的下場,還是會出版。
沒聽過哪個「親友」膽敢毀掉哪個成名作家文稿的吧!
沒有執行的理由也會被很多人認可。自從卡夫卡的友人不曾遵照他的遺願將他的作品焚毀。大概所有的人吧,都同意這個友人做了一個最正確的決定。
像張愛玲這樣謎一樣的人物,尤其是奇特的生平行徑、行事風格,我們實在很難猜測她對於是否出版《小團圓》的真正看法,或者說,她最終的看法。
一九九二年三月張愛玲在遺囑的正本寫明:《小團圓》小說要銷燬。但一九九三年十月給編輯的信中卻又說:《小團圓》一定要儘早寫完,不會再對讀者食言。
究竟什麼是她最終、最真確的看法?人一向隨著時間改變,生命中哪個階段的決定,才是所謂「真正」的決定,很難斷言。
可以確定的是,張愛玲曾經要求替她管理文稿的友人,不出版《小團圓》,可是她的這個願望,最終並沒有被執行。
出版一部作者曾經不想出版的小說,再來品頭論足這部小說寫得不好,連帶著影響到作家整體的評價,對小說作家實在有欠公平。再好的作家總有力不從心之時,才會有未完成、不想發表的作品留下來。
但另一方面來說,出版這樣的作品,對研究者來說,是不可多得的寶貴材料,兩相比較,可以尋覓出更多作者的文筆風格題材走向來源。我自己做為一個作家,當然深刻的了解,從創作者失敗的作品中,可以發現摸索的痕跡與企圖達成的未竟之處。
這些,對我做為一個創作者,都有很大的幫助。所以不能只以「窺視」、「八卦」來視之。
《小團圓》的出版,便必然引起很多談論。批評家有的認為是一本好小說,也有的認為寫得極糟。但無可否認的,都同意《小團圓》好看、值得一看。
好看的在這小說如此「自傳」式的寫到她的家族、生活、與胡蘭成的一段情。「窺視」的部分不論,這小說以如此張愛玲的方式貼近「真實」,讓我悚然震驚於這位盛名傳世、屹立文學史的作家,她的「虛構」功力。
一直以為,張愛玲的「傳奇」──她那篇篇經典的短篇小說集,來自張氏的高度「虛構」創造性,《小團圓》的出版,卻印證了這一頁上海的張氏傳奇,其來有自,與她本人的生活、成長、環境息息相關。
張愛玲最了不起之處,便是有神奇的書寫能力,也就是那特殊的張氏筆法,方點石成金的成就了這一頁「傳奇」。外在環境加上自身才華,成就一個作家,可由此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