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堂近了 要安寧療護還是安樂死?

中風的父親意外昏迷,併發肺炎造成呼吸衰竭,無法自主呼吸,「要不要做氣切?」清然覺得這個問題好難,不忍心父親難受又捨不得,她好不容易做了氣切決定,不到半年時間,父親在折騰中走了。

「我永遠不會原諒自己……」清然痛心地說,幫父親決定做氣切、插管是她這輩子做過最錯誤的選擇。 台灣一年六千億元的健保支出中,至少有三百億元用在無效醫療,插管、氣切、抽痰,這些都是末期病患家屬常常面臨的兩難問題,可是沒經歷過不會知道這些處置有多痛苦,於是這些問題就在親人的不捨及病患的感受中拉扯。

末期醫療自己決定 家人不再兩難
「《病人自主權利法》可以改善這些問題,」台北醫學大學台北癌症中心副院長邱仲峯說醫護人員的使命是救人,將大量精力耗費在無效醫療,人力、資源將會被耗盡,醫療品質也會受影響,《病主法》讓每個人擁有決定自己未來醫療處置的權利,避免把困難的抉擇丟給另一半和子女,或家人因意見不一產生爭執。

《病主法》的啟動臨床條件包括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態、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疾病或情形,只要先經過諮商程序,每個人都可以簽署醫療決定書。決定書問項以五種臨床條件分別詢問「維持生命治療」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處置情況,簽署完成將資料送中央資料庫,再於健保卡註記後即完成預立,如改變心意,決定書可隨時修改。

最後一程不帶遺憾 安寧療護身心靈
《病主法》將於明(二○一九)年一月六日上路,台灣是亞洲第一個通過的國家,邱仲峯認為這是迎向人人都能善終的一大步,當病患選擇放棄無效治療,安寧療護就會進入協助。

安寧療護範圍涵蓋身心靈,除照顧病人身體、安撫疼痛,還有靈性上的照顧,團隊包含醫師、心理師、社工師及人道主義者。

除了針對臨終病患,安寧療護觸角還伸向病患家屬,協助他們不因親屬死亡造成心理不安或留下遺憾,達到「生死兩相安」的境界。

明年初病主法上路 就能安樂死?
不瞭解的人常常會把《病主法》、安寧療護與「安樂死」混為一談,其實完全不同。

「與其稱『安樂死』,我比較希望稱『死亡的權利』。」嘉義基督教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同時也是二○一八死亡權利公投領銜簽署人江盛擬定的公投主文為「你(妳)是否同意,意識清楚的重症病人經由諮商團隊評估,取得共識後,可由醫療團隊協助死亡?」,為免遭濫用,他特別強調做出死亡決定者須自主意識清楚,且他人不可代為簽署,而「植物人」因無法表達意識,不符合實施死亡權利的對象,反而較適用於《病主法》,可按事先規劃好的醫囑實施。

「安寧療護不幫助結束生命,」邱仲峯點出最大的不同,他認為病人刻意結束生命,不是解決痛苦的好方法,反而讓病人失去妥善緩解痛苦的機會,事實上,九成身體上的病痛可控制,在加上安寧醫療團隊陪伴,大部分的臨終病患都應能尊嚴地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程。
不過,江盛認為安寧療護無法完全解決所有病患的痛苦,有些人反而對此感到更痛苦。著名無神論者作家克里斯托弗希欽斯(Christopher Hitchens)晚年罹患食道癌末期,直到死前沒有一刻不痛苦,他形容自己的胸腔就像被抽空,再被強灌水泥,有些基督教徒會組團到他床邊為他禱告,但他堅決拒絕宗教慰藉,「我不認為靈魂或身體可以由魔法或其他任何東西來改變。」

六月初赴瑞士執行安樂死的知名體育主播傅達仁,生前每日要喝四次嗎啡止痛,喝少了沒效,喝多了昏昏沉沉,連站著都會睡著、跌倒、嘔吐,他痛斥安寧治療就是一種折騰,江盛認為,當生命變得讓人無法忍受,像傅達仁這樣,自殺就是一項理性而正當的行為,「因此我認為人們還是要有死亡的權利」。

及早為臨終打算 認清一定會死
人都會死,無法好好面對死亡就無法善終,這一點不論是安寧照護還是安樂死都無爭議,但國人普遍不會提早思考死亡及生命末期醫療照護的問題。《病主法》恐怕推動不易,邱仲峯表示,目前醫院會設立諮商團隊,提供民眾認識的管道,及早為必經的臨終之路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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