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腎2年2個月 14.9萬農保給付領不到!

嘉義吳小姐問:
我父母親都是自耕農,在嘉義民雄鄉種植水稻,他們都透過鄉農會參加農保。母親年輕時就有腎臟病,後來因為血糖控制不好,連帶導致腎臟功能不斷惡化,前(2017)年3月經醫師診斷必須終身洗腎。

今年5月公司有位主管因為洗腎領到60幾萬元勞保給付,讓我聯想到母親的農保應該也可以請領,結果卻被勞保局退件,理由是已經超過2年請求時效。我上網查了資料,發現勞保、國保的請求時效都是5年,只有農保是2年,一樣都是政府舉辦的保險,為什麼對農民特別嚴格呢?從母親洗腎到上個月提出申請也才2年又2個月,何況母親參加農保已經20幾年,難道不能融通嗎?

中心顧問答:
農保的主管機關是農委會,將農保業務委由勞保局代為辦理,提供的保障事故包括生育、傷害、疾病、身心障礙及死亡等,分別給與生育給付、醫療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

農保身心障礙給付 類似勞保失能給付
其中,身心障礙給付類似勞保的失能給付(之前稱為殘廢給付),是指當被保險人因傷害或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如果身體遺存障害,符合身心障礙給付標準規定的項目,並經醫療機構診斷為永久身心障礙時,可申請的給付。

依現行農保身心障礙給付標準,身心障礙共分為12大種類、219個項目、15個等級,最高第1等級可領到1,200日投保金額,最低第15等級可領30日。依農保的月投保金額10,200元計算,第一級身障可領到40萬8,000元(10,200元×1,200/30=408,000元),最低一級則可請領10,200元。

有3種腎臟障礙 可領身障給付
在12大身心障礙種類中,洗腎是屬於「胸腹部臟器障礙」,而腎臟障礙又區分為「兩側腎臟無機能且須終身定期透析治療者」、「腎臟移植者」及「一側腎臟切除或萎縮完全喪失功能者」3種,其中洗腎是屬於第7級障礙,可請領440日身障給付,後兩者都是第9級,可請領280日,依10,200投保金額計算,洗腎可領到14萬9,600元(10,200元×440/30=149,600元)、第9級則可領到9萬5,200元。

請求時效 要從洗腎日開始計算
雖然勞保給付的請求時效2012年12月21日已從2年改為5年(國保一開辦就是5年),但農保條例並未修訂,仍維持2年,也就是農民領取保險給付的請求權,自得請領日起,會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而農保是在1997年才將洗腎納入身障給付,因此不少農民並不知道,或是以為一開始洗腎只是治療時間,要洗腎半年或一年後才能申請,因而錯失2年的請求權期限。

而依農保身心障礙給付標準附表「腎臟障礙」規定,慢性腎衰竭須長期透析治療患者,應於初次接受透析治療之日審核身心障礙等級。因此,若符合洗腎的被保險人,必須以初次洗腎日作為保險事故起算日,據此計算2年保險給付請求權時效。

吳小姐的母親在2017年3月開始洗腎,卻到今(2019)年5月才提出申請,已經超過2年請求時效,雖然才超過2個月而且母親加入農保已20幾年,但農保是政府舉辦的保險,所有事項皆必須依法行政,沒有融通與否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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