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事】遠通ETC 吃定國庫、用路人 年賺五億服務差,一再違約政府沒轍

元旦國道計程收費以來怨聲載道,誤以為沒有eTag不能上國道的民眾排幾小時申辦,退費麻煩得不得了,繳費還要跟民眾收五元手續費。但所有的怨氣遠通電收都聽不見,政府除了發文通知,也沒有其他補救的辦法。

國道計程收費才剛上路,狀況卻一籮筐,元旦當天遠通電收推出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新版 APP,就慘遭駭客惡意攻擊,部分超商無法儲值、查詢餘額。連日來,國道擠滿為搶二十公里免費路程的車輛,使得國道市區路段出現短暫「交通黑暗期」,不僅如此,遠通電收網頁及手機APP也頻頻當機,更有民眾搞不清楚,誤以為沒裝ETC就無法上路,氣得在網路大罵,質疑高速公路局及遠通電收根本沒做好宣導。
台北市民何小姐表示,國道計程剛開始,對於如何計費全然「霧煞煞」,官網連不上去,利用超商或手機APP查詢也行不通,「ETC真的是一團亂。」新竹市民陳先生則表示,這幾日儲值完,好不容易連上網查詢,竟然發現剛儲值的金額被「吞掉」兩百多元,來回通行紀錄也只有單程,讓他覺得十分納悶,「畢竟我是來回行駛,怎麼會是奇數通行次數?」
長年緊盯ETC的前立法委員、親民黨秘書長劉文雄指出,ETC問題百病叢生,「政府花了幾千億蓋高速公路,最菁華的收費部分卻全交給遠通電收,計程收費還弄得亂七八糟,ETC技術也不是最好的,這又是什麼道理?」劉文雄批評,收費員的轉職問題也未妥善處理,堪稱「先天不良,後天失調」,疑慮恐在將來一一浮現。

1.時速六十,都會區嚴重塞車

據高公局統計,國道計程收費第一周以來,例如林口至五股、岡山至楠梓都約增加一○%車流量,部分路段也因駕駛為「精算」公里數刻意繞道出現大塞車。五股到泰山尖峰時段,也有部分使用民眾指出,車速曾一度只剩六十公里,壅塞車龍比往常多二至三倍。
事實上,交通部二○一一年制定的「運輸政策白皮書」,早指明高速公路都會區附近常壅塞,車速低、耗能高、排碳量也高,要求落實ETC計程收費以減少耗能,解決短途車充斥都會區惡況。
「如今的每車每日二十公里免費優惠里程,卻正是讓國道都會區路段塞爆主因。」劉文雄認為,這已違背當初政策方向,日後壅塞恐會更加嚴重,計程收費也無以改善都會區壅塞問題。

2.精打細算,搶駛國道一號

若依高公局提供的費率表試算,國道計程收費後,全台十大最貴路段有九個會在國道三號,前三名分別是關西至白河、關西至古坑系統、大甲至白河,而最省路段則有七個在國道一號,第一省路段就是林口到五堵。
當初國道三號興建就是為了分流,紓緩國道一號每逢假日就大塞車,劉文雄建議,除了計程收費,應考慮依國道不同、尖離峰時段施行「差別費率」,「否則按台灣人精算性格,國道一號恐怕會因搶便宜,變得更擁擠。」。

3.逃費倍增,仍然收委辦費

目前全台約有五百五十萬輛車裝置eTag,ETC月利用率約八五%,使用量也從二○一二年每月兩千兩百多萬輛次,提高至二○一三年四千多萬輛車次。但隨著ETC使用量增加,「幽靈過路車」逃費件數及呆帳金額也隨之增加。
據高公局統計,二○一二年每月逃費約七千筆,二○一三年更增加到每月約一萬三千筆。同時也因部分車籍不明、國道攔檢人力不足、車牌汙損影像無法辨識等,已累積超過五十七萬筆欠費逾期,換算下來,國庫增加兩千多萬元的呆帳。
劉文雄補充,國庫無法收回通行費,卻仍要支付遠通電收委辦費,若以每月一萬三千筆估算,委辦服務費每輛三‧四元,委辦期二十年間,政府就還得另外為這些「幽靈過路車」付給遠通電收約一千萬元。

4.年賺五億,服務狀況百出

當初交通部估計,國道計程施行後,通行費能維持每年約二二○億元收入,之後卻因頭兩年橫向國道不收費,讓國道基金收入每年減收約十五億元。而目前最終版定案的國道計程費率,因二十公里免費里程、行駛里程費率降○‧一元,加上未來無論有無申裝eTag通行費都打九折優惠,國道基金收入將再縮水至一七五億元左右。
至二○一三年底,高公局需付給遠通電收的委辦費,據估計累積高達約四十八億元,若以二○一一年利用率四三%、委辦費用七億九七九七萬元為基準。劉文雄表示,二○一四年計程收費開始,換算下來,一年委辦費用就高達十八‧六億元,若再估算至委辦期限二○二六年,高公局將為此支付近二九○億元。
據遠通電收投資計畫書,「計次階段」建置成本約二十億元,「計程階段」建置成本為四三‧三億元,每年營運成本約六‧五億元,換句話說,遠通電收委辦期二十年內的投入成本是一九三‧三億元。
「即便扣除所有成本,遠通電收每年都能從國庫賺至少五億元!」劉文雄認為,商人自然是精算過利益才決定投資,但提供給民眾的服務卻是狀況百出,OBU甚至爭論六年才願意提供民眾免費安裝。
劉文雄指出,遠通電收提供的服務差強人意,就拿APP來說,官方版服務僅提供一次查詢一輛車,介面不良、系統不佳,被網友們評為「垃圾 APP」。民眾只得自行開發民間版,並增加主動通知扣款、試算餘額、一次查詢多車等功能,遠通卻以違反《商標法》和《公平交易法》,要求民間版下架。
甚至因補繳而重複繳費時,民眾要申訴也無法從網路下載申訴書,得自備傳真機接收,或是等遠通電收郵寄申訴書後再回寄,民眾呂先生表示,「客服電話等了十多分鐘,客服卻說得寄申訴書才能退,不過是多繳九十元,為什麼要搞得那麼麻煩?不能直接退到儲值帳戶嗎?」「人工收回數票時,根本不會有這堆問題。」

5.利息賺飽,手續費轉嫁用路人

「服務不好,還吃定國庫。」劉文雄批,據ETC國道收費BOT契約,遠通電收應設有三千六百個以上的處理站,供民眾辦理服務,但遠通電收目前只有二十七處直營門市,未來也只會增加至一百二十個服務點,「除這幾個點民眾能免費儲值與繳費以外,民眾只能在超商繳納通行費,還會被收取每張五元的手續費。」
若依遠通電收公告有優惠的儲值金額四百元計算,現階段六百萬名用戶儲值的現金流即高達二十四億元,「只用年利率一%計算,就有兩千四百萬元,憑什麼再將手續費轉嫁給民眾?」
劉文雄說,事實上,交通部早以密件函知高公局,認定兩項重大事由,高公局得視情節收回國有,「前期建置、維修都由政府施行,服務出包都由民眾概括承受,遠通電收卻一再違約卻仍沒事?太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