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台有救嗎?】血汗媒體現形 查三十四家全中標

「哎,你們家被抄了嗎?」這是媒體記者最近常互相問候的一句話。三月起,北市府針對一百人以上的通訊社、電視台及報社等進行專案勞檢,消息在記者間掀起討論。有些對新聞勞動環境看不下去的記者,還會主動透過同業陪鑑人員、或直接向勞動局「告密」,希望「家醜外揚」,伸張自己的勞動權益。

儘管正式結果尚未公布,但據悉,幾乎每家媒體都違反勞基法,最多違規項目達九大項,最少也有四大項。違規事由包括超時工作十二小時、沒給加班費、每個月加班時數超過四十六小時,連續超過七天上班等,媒體業統統「中標」。

勞檢處處長鄒子廉回應,勞檢結果已送到勞動局,依照行政程序法,勞動局會把各單位違反規定狀況,給予事業單位意見陳述機會,勞動局會依資方解釋說詞再次認定,如果沒有特別理由或證據,就會開裁處書罰款,評估約需一個月時間,五月才會確定。

從即時新聞發現違規情節

不過,違規項目愈多者,是否代表愈血汗?據瞭解,蘋果日報因為有強大工會,勞檢之前工會就備齊相關資料,陪鑑過程中現場舉發所有證據。某陪鑑人分析,「有工會的,缺失都很大,反而沒工會的,違規愈多項,卻查不出來。」

例如,勞基法中有些規定若經勞資會議同意,違規都不算數。但許多勞工根本不知道公司有勞資會議,就莫名其妙通過許多協議。這些「假勞資會議」中,有的勞工代表全由主管組成,有的是「過期」的勞資會議,不符依法每三個月召開一次的標準。若無「深喉嚨」提出具體事證,就成為勞檢死角。


一位曾參與勞動檢查相關會議的與會者說,報業制度比電視台還不健全,幾乎沒有打卡、出勤紀錄,甚至有造假情事,而資方常以沒有紀錄來規避調查,勞檢員只能以勞基法「未以規定製備出勤紀錄」開罰,導致記者們血汗超時情況未能被凸顯。

這次勞動局局長賴香伶大動作勞檢,透過發稿系統、即時新聞、相關登錄紀錄佐證工時。諷刺的是,據聞即時新聞發得最勤快的《蘋果日報》,即是因「即時新聞」看出女記者夜間十點還在工作,還有人在選舉期間連續上班十幾小時。鐵證如山,資方想賴也賴不掉。

先打卡下班,再繼續上班

該名與會者更表示,常聽《自由》記者不滿,報社「每天寫人權,自己卻沒勞權」,不僅沒工會,員工還要強迫訂報,「花錢支持老闆」。且《自由》採取隔周休二日,但每個月只要遇到第五周的應有休假日,都被長官「教育」要「自行吸收,繼續支持老闆」。據悉,自由時報違規達八項。

〈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46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