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事】台柬婚姻層層關 只因「一中原則」?

一般人視為再平常不過的結婚程序,對於和柬埔寨人結婚的民眾來說,卻如同是「過五關斬六將」,倘若幸運通過境外面談,獲得結婚許可,也一同在台灣境內共築家庭,但多年後又將因辦理歸化國籍,得再次面臨「無所適從」的無力感。
家住彰化的江先生與柬埔寨籍太太結婚十一年,育有一女,從五年前開始著手辦理配偶歸化國籍的申請程序,因根據我國《國籍法》規定,辦理歸化須先出示放棄原國籍之證明文件,因此江曾偕同妻子特地回柬國申辦放棄國籍。

聽到「台灣人」,連申請書都不給

江先生回憶,當時陪同太太前往領取填表,柬國承辦人員要求查看護照,一經確認是台灣人後,就口頭告知柬國總理曾頒布禁令,一律拒絕發予台灣相關文件。隔年再度回柬申辦,承辦人員仍在查看護照後加以拒絕,甚至禁止拿走申請書。
江先生無奈返台後,多次奔走相關單位陳情,也曾求助外交部。外交部在所發函文中指出,柬國仍堅持「一個中國」政策,我國人與柬籍人士通婚或歸化國籍所需文件申辦不易,且在實務運作上,存有柬國承辦官員藉故刁難、斂財等陋習,倘若當事人無力或不願賄賂,將無法申獲所需文件。



但江先生面臨的這種狀況,是否適用《國籍法》第九條但書的規定,「無喪失原有國籍之證明文件,可由外交機關出具查證屬實之文書」,外交部強調,仍應由主管機關內政部依權責認定。
不過內政部隨之回函稱,從二○一二年起,柬國人提出喪失柬埔寨國籍證明,且經許可歸化者計有五件;而關於柬國官員是否向申請人索賄或藉故刁難的情形是屬該國「內部事務」,不適用《國籍法》第九條但書。內政部要求江先生提供向柬國提出喪失國籍的申請文件,及柬國駁回的證明文件,將再進一步研議是否屬於特殊情例。

太太只能「探親」,經濟負擔沉重

「沒有家財萬貫,真的不能娶柬籍新娘。」江先生無奈地說,他依台灣法令規定前往柬國申請放棄國籍文件,「但對方一看到護照,當場連申請書都不願給」;他也曾求助仲介團體,卻被要求「塞紅包」,一開口就是「六萬美元」,且「不敢保證能夠成功」。他感嘆,很想問成功取得歸化國籍的人,「為何你們拿得到,我卻拿不到?」
江先生說,台柬間官方文件取得困難,外交部都清楚表示是「政治因素」,並非申請人本身問題,但政府不協助與柬國溝通解決問題,卻一再以「柬國內部事務」為由,駁回他妻子的歸化申請,他痛批,「柬埔寨明明就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為何我們還口口聲聲說,要遵守柬國的法令?」
江先生還說,「我願意依循法規辦理,但能不能指點明路?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了!」江近日求助民進黨立委黃秀芳,期望能尋得「解套」方法。
無獨有偶,家住新北三峽的陳先生日前也向國民黨立委林麗蟬陳情,提到與柬埔寨配偶結婚多年、育有一子,今年已四歲,但因未能取得柬國證明文件,而不能申請境外面談,也無法完成結婚登記,太太只能以「探親」名義申請簽證,但一次僅能停留二個月,為了「家庭團圓」,太太得不斷往返台柬,而陳先生僅是藍領階級,交通費用對他而言,是一筆極沉重的負擔。

通商、觀光沒問題,通婚限制重重

暫且不論政治立場,其實台柬兩地交流頻繁,尤其貿易成長快速,根據經濟部統計,柬國為台灣與東協會員國間的第七大貿易夥伴,且在柬國給予台灣落地簽後,國人赴柬旅遊比例提升。但令人納悶的是,柬國對台態度無論是通商或觀光都極為友善,為何對通婚就有重重限制?
根據柬埔寨《星洲日報》報導,自二○○○年起,柬埔寨興起「柬韓通婚熱」,至少兩萬名來自窮鄉僻壤的柬埔寨女子,透過當地婚姻仲介的安排,嫁給素未謀面的韓國單身漢,且對方多是年逾五十歲的男子,引來人權組織批評是「販賣人口」。



二○○八年國際移民組織(IOM)更指出,許多柬籍新娘嫁至南韓後,多遭暴力對待或性剝削。柬國民間對跨國婚姻反對聲浪大,政府隨即下令,全面暫停核准柬國公民與外籍人士結婚及核發證書。
二○一○年柬國再度頒布禁令指出,以結婚方式到台灣定居的柬國人並沒有獲得法律保護,因此禁止柬國人民與台灣人結婚,也不准赴台灣定居。不同於第一次的禁令,這次僅針對台灣。經詢問外交部柬國禁令針對性何來?得到回應僅是以「一中立場」來解釋。

台柬通婚問題多,政府不該漠視

追溯台柬關係,國民黨政府遷台後,與柬國有過正式外交關係,曾在首都金邊設置代表處;但一九五八年,柬國與中國建交後,我駐柬代表處撤離。後雖隨柬國政權變動,曾一度恢復設立辦事處,但一九九七年,現任總理洪森(Hun Sen)推翻舊政權,堅持親共立場,上台後即片面關閉我方代表處,雙方關係嚴重倒退,至今仍無互設代表機構,柬國也不承認台灣任何官方文件。
再者,因台灣在柬埔寨並沒有辦事處,相關領務與文書認證業務皆由駐越南胡志明市辦事處兼辦。但二○○六年,我方因發現柬國結婚文件偽造情形嚴重,加上駐越的柬國代表,拒絕協助我方認證柬國發出的相關文件,因而外交部也停止駐越辦事處受理台柬結婚案件。
如今在柬國拒發證明文件,我方也暫停受理機制的雙重阻礙下,台柬通婚、歸化問題等於「無解」。林麗蟬表示,台商協會近日到立院拜會,指出目前約有六千多名台商在柬埔寨,台柬通婚問題只會愈來愈多,呼籲政府不該漠視這一「痼疾」。
林麗蟬說,台灣自喻為民主國家,遇到問題就應設法解決,即使柬國拒發文件,外交部也有責任及義務協助釐清,給予無助的國人一個解決方法。林還說,她從當選立委後,接獲的案件已多到讓她「快受不了」,但也不能僅是個案解決,必須要有一體適用的規則,她近日將拜訪外交部,希望能獲得「善意回應」,而不是再用政治立場來「唬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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