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二百多位司法官連署挺婚姻平權修法
聲援同志婚姻已不再只是民間意見,向來無聲的司法界最近打破沉默,有二百多位司法官具名連署聲援婚姻平權,加上多位新任大法官表態支持同性婚姻,立院也提出婚姻平權的修法草案。在一片支持的聲浪中,台灣有機會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嗎?
罕見!司法官具名連署
日前,八位司法官鄭子薇、王晴怡、毛松廷、官怡臻、林呈樵、施家榮、時瑋辰、錢建榮連袂上網發起「司法官支持婚姻平權連署聲明」,吸引二百多位同僚具名連署;綽號「司法界柯P」的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力擋澎湖博弈公投的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近日開審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的台北地院審判長吳勇毅,都在連署名單上。
聲明書指出:「性傾向與性別認同為構成完整人格的一部分,基於尊重人性尊嚴、個人主體性及人格自由發展之理念,國家不得為恣意的差別待遇。婚姻為兩人之結合關係,亦植基於個人之人格自由,提供個人心理與感情的穩定與慰藉,為具有相互照顧、長期依賴功能之生活共同體關係,婚姻的規範與社會意涵,隨著民主社會之價值秩序漸次走向包容與承認,正是民主憲政國家尊重個人自主與人格自由的展現。」
聲明也揭露:「法院對於同志伴侶收養子女的裁定及同志伴侶財產權的相關判決,曾經引發社會爭議。我們深知,相較於要求個別法官之裁判應符合社會期待並承擔外界之壓力,修法落實婚姻平權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也才能讓每個同志家庭都獲得平等的保障。」
多位新任大法官許志雄、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支持同性婚姻的立場鮮明。黃昭元曾說:「如果相愛的人不能正常、正式相愛在一起的痛苦,涉及到一個人很根本的親密關係、價值與信仰,這是很大傷害。」黃瑞明也認為:「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並無任何差別,不應該對同性戀者進入結婚程序給予任何歧視跟區隔,因此《同性伴侶法》不是真正的平等。」
其實,外界曾質疑,訂定《同性伴侶法》等條文可能違憲,但在法務部內部會議中,多數委員認定並不違憲。參加連署的檢察官透露,性別是平等的,在法律上也該享有權益,決定站出來表態是想告訴大家,司法圈也願意為公共事務發聲。有法官則說,相愛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結婚也是兩人之間的「契約關係」,國家有什麼理由用法律阻止呢?
〈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550期〉goo.gl/1zwkim
罕見!司法官具名連署
日前,八位司法官鄭子薇、王晴怡、毛松廷、官怡臻、林呈樵、施家榮、時瑋辰、錢建榮連袂上網發起「司法官支持婚姻平權連署聲明」,吸引二百多位同僚具名連署;綽號「司法界柯P」的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力擋澎湖博弈公投的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近日開審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的台北地院審判長吳勇毅,都在連署名單上。
聲明書指出:「性傾向與性別認同為構成完整人格的一部分,基於尊重人性尊嚴、個人主體性及人格自由發展之理念,國家不得為恣意的差別待遇。婚姻為兩人之結合關係,亦植基於個人之人格自由,提供個人心理與感情的穩定與慰藉,為具有相互照顧、長期依賴功能之生活共同體關係,婚姻的規範與社會意涵,隨著民主社會之價值秩序漸次走向包容與承認,正是民主憲政國家尊重個人自主與人格自由的展現。」
聲明也揭露:「法院對於同志伴侶收養子女的裁定及同志伴侶財產權的相關判決,曾經引發社會爭議。我們深知,相較於要求個別法官之裁判應符合社會期待並承擔外界之壓力,修法落實婚姻平權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也才能讓每個同志家庭都獲得平等的保障。」
伴侶盟號召群眾在立法院外排出「婚姻平權」四個大字,希望民眾不要把同志婚姻汙名化。 ◎本刊資料
其實,外界曾質疑,訂定《同性伴侶法》等條文可能違憲,但在法務部內部會議中,多數委員認定並不違憲。參加連署的檢察官透露,性別是平等的,在法律上也該享有權益,決定站出來表態是想告訴大家,司法圈也願意為公共事務發聲。有法官則說,相愛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結婚也是兩人之間的「契約關係」,國家有什麼理由用法律阻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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