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室報告】別以人權之名為權勢服務

前總統陳水扁的保外就醫,最近一個月隨著他踩踏台中監獄紅線,被中監發函,以及回嗆「死諫」又再度受到熱議。
阿扁在前年初獲准保外就醫,當時的法務部長羅瑩雪說,保外的目的是醫療,只要健康改善就會請扁回監。羅瑩雪強調不是特權特案,所以已請矯正署依此標準全面檢視受刑人,若有相同狀況即該積極比照辦理,這是通案原則。
從現實層面來看,阿扁保外就醫過程不會是通案原則,一般受刑人不會有如此多名醫聯合診斷,更別說有監委去做醫療人權報告。正視阿扁的保外就醫,就是高政治性的指標案件。一再扯醫師專業及人權,反而凸顯「人權及專業特別為權勢服務」的悲哀,事實是這些人權、醫療的理由,平時甚少關注在其他受刑人身上。
將特案刻意宣稱為一般性通案,非但無法釐清問題本質,長時間下來反而易使事件變得荒謬複雜。這也是法務部最近收到許多受刑人家屬陳情,要求監所以「受刑人阿扁待遇」的標準來對待自己親人的原因。
攝影/林瑞慶
法務部及中監的困境是,不能說展延了十次的保外就醫有政治因素,只能說是醫療團隊認為「病況未明顯改善」,但又無法解釋帶著重病的阿扁為何時常在外趴趴走,而有許多受刑人重病躺著卻還不夠資格保外就醫。這讓司法的威信及醫療的專業都受到衝擊,也讓阿扁的人權變成一種特權。
其實許多保障人民權利的法律條文,都源自於個案。阿扁此特殊個案,若扣除政治因素,未來在獄政出現「阿扁醫療人權條款」的修法,將監獄醫療品質的提升及人權保障普及於所有監所及受刑人,亦非壞事。至於阿扁應該特赦?回籠?還是第十一次展延保外就醫,現在仍是執政者的政治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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