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獎勵加薪 沒道理也沒效益
減稅獎勵加薪的政策的規劃評估如此草率,它雖因道理上不對而一定無效,但將來政府也很可能把獎勵期間包括本來就會做的所有的加薪行為都當成政績或這政策的效益。人民若不能明辯這些錯誤的說法,我們的政策就會繼續爛下去。
這幾年台灣實質薪資倒退至四十多年前的水準,民怨很深,成為政府無能的重要標記。江宜樺院長在薪資倒退多年之後,不久前才通令各部會找出薪資倒退的原因,以便擬出「加薪組合拳」,經濟部和立法院則要修法讓加薪企業可得到減稅的獎勵。馬總統在雙十節談話中也強調要減稅來鼓勵加薪。這種政策是花錢來收買人民以求降低民怨的肉桶政策,民粹的做法在野黨不敢反對,甚至可能加碼,一般人即使知道有問題也多不願批評。
但台灣經濟這些年會這麼沒有活力,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們一再採取這種目標看似正當,其實卻不符學理,實際上也有很多困難甚至錯誤的政策,並因為已用了這種錯誤且無效的政策來應付民意,所以就忽略了真正重要且有效的基本面改革。
應改善教育及產業發展環境
政府要提高工資,根本正確的方法是改善教育及產業發展環境,以提高勞工和產業的真正本事。但政府把十二年國教搞得怨聲載道,卻不做甚麼可提升學生能力的教育改革,近年的國內淨投資也低於2007年之前甚多。基本面能力的改善相對不如外國,薪資當然會倒退。這些基本該做可做的事很多,只看政府和人民有沒有心去努力而已,本文不再次說明,有興趣的讀者請參閱我的其他文章(例如載於2013年12月《台灣思想坦克》第2頁的〈累積和改善實力才是經濟發展的正途〉及載於2014年7月《台灣經濟研究月刊》37卷第7期第8頁的〈提高薪資關鍵因素〉)。
在基本環境和能力的改善之外,政府若要進一步干預市場,則依經濟學理應以消除市場失靈現象為限,而且以直接消除或抵銷市場失靈較有效率。但政府目前以減稅鼓勵加薪的政策並不符合這經濟原理。加薪可以得到減稅的政策簡單地說,就是用政府和人民的錢來補貼一部分企業加薪的補貼政策而已,它並未明顯降低或抵銷那個市場失靈現象,執行上有點複雜而不公平,而且難有甚麼效益。
加100元薪 減4.25元稅 效果有限
先就加薪的效果來說,政府的想法是加薪的企業在核訂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其加薪的金額可放大為130%或更高倍數來計算成本,因此核訂的盈餘即可減少而少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因而使企業較願意加薪。這政策看起來有獎勵因此應該有效果,問題是用實際數字算一下就知道這效果其實很小。
假設某企業加薪100元,即使用擴大為150%來算,即可以增列50元成本,而減少50元核定之盈餘,因此可使稅率17%的營所稅少納8.5元。但企業分紅之後,營所稅有一半可抵綜所稅,因此股東真正得到的租稅減免獎勵只有大約4.25元。
試問有多少股東會為了這4.25元租稅減免而願意做原來不願做的100元加薪?何況減稅只有加薪這一年,而加了的薪水卻要每年繼續發下去。所以沒有多少原來不加薪的企業會像政府這麼笨,為了降這4.25元的鼓勵而加薪100元。換言之,這政策的真正效果會很小,政府最後可能會把本來就要加薪的那些企業之加薪拿來當政績,而且白白給這些本來就要加薪的企業減稅。
台灣實質薪資倒退至四十多年前的水準,民怨很深。圖為勞工團體今年5月1日在凱道舉行「反低薪、禁派遣」遊行活動。
這幾年台灣實質薪資倒退至四十多年前的水準,民怨很深,成為政府無能的重要標記。江宜樺院長在薪資倒退多年之後,不久前才通令各部會找出薪資倒退的原因,以便擬出「加薪組合拳」,經濟部和立法院則要修法讓加薪企業可得到減稅的獎勵。馬總統在雙十節談話中也強調要減稅來鼓勵加薪。這種政策是花錢來收買人民以求降低民怨的肉桶政策,民粹的做法在野黨不敢反對,甚至可能加碼,一般人即使知道有問題也多不願批評。
但台灣經濟這些年會這麼沒有活力,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們一再採取這種目標看似正當,其實卻不符學理,實際上也有很多困難甚至錯誤的政策,並因為已用了這種錯誤且無效的政策來應付民意,所以就忽略了真正重要且有效的基本面改革。
應改善教育及產業發展環境
政府要提高工資,根本正確的方法是改善教育及產業發展環境,以提高勞工和產業的真正本事。但政府把十二年國教搞得怨聲載道,卻不做甚麼可提升學生能力的教育改革,近年的國內淨投資也低於2007年之前甚多。基本面能力的改善相對不如外國,薪資當然會倒退。這些基本該做可做的事很多,只看政府和人民有沒有心去努力而已,本文不再次說明,有興趣的讀者請參閱我的其他文章(例如載於2013年12月《台灣思想坦克》第2頁的〈累積和改善實力才是經濟發展的正途〉及載於2014年7月《台灣經濟研究月刊》37卷第7期第8頁的〈提高薪資關鍵因素〉)。
在基本環境和能力的改善之外,政府若要進一步干預市場,則依經濟學理應以消除市場失靈現象為限,而且以直接消除或抵銷市場失靈較有效率。但政府目前以減稅鼓勵加薪的政策並不符合這經濟原理。加薪可以得到減稅的政策簡單地說,就是用政府和人民的錢來補貼一部分企業加薪的補貼政策而已,它並未明顯降低或抵銷那個市場失靈現象,執行上有點複雜而不公平,而且難有甚麼效益。
加100元薪 減4.25元稅 效果有限
先就加薪的效果來說,政府的想法是加薪的企業在核訂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其加薪的金額可放大為130%或更高倍數來計算成本,因此核訂的盈餘即可減少而少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因而使企業較願意加薪。這政策看起來有獎勵因此應該有效果,問題是用實際數字算一下就知道這效果其實很小。
假設某企業加薪100元,即使用擴大為150%來算,即可以增列50元成本,而減少50元核定之盈餘,因此可使稅率17%的營所稅少納8.5元。但企業分紅之後,營所稅有一半可抵綜所稅,因此股東真正得到的租稅減免獎勵只有大約4.25元。
試問有多少股東會為了這4.25元租稅減免而願意做原來不願做的100元加薪?何況減稅只有加薪這一年,而加了的薪水卻要每年繼續發下去。所以沒有多少原來不加薪的企業會像政府這麼笨,為了降這4.25元的鼓勵而加薪100元。換言之,這政策的真正效果會很小,政府最後可能會把本來就要加薪的那些企業之加薪拿來當政績,而且白白給這些本來就要加薪的企業減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