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獎勵加薪 沒道理也沒效益

減稅獎勵加薪的政策的規劃評估如此草率,它雖因道理上不對而一定無效,但將來政府也很可能把獎勵期間包括本來就會做的所有的加薪行為都當成政績或這政策的效益。人民若不能明辯這些錯誤的說法,我們的政策就會繼續爛下去。

台灣實質薪資倒退至四十多年前的水準,民怨很深。圖為勞工團體今年5月1日在凱道舉行「反低薪、禁派遣」遊行活動。

這幾年台灣實質薪資倒退至四十多年前的水準,民怨很深,成為政府無能的重要標記。江宜樺院長在薪資倒退多年之後,不久前才通令各部會找出薪資倒退的原因,以便擬出「加薪組合拳」,經濟部和立法院則要修法讓加薪企業可得到減稅的獎勵。馬總統在雙十節談話中也強調要減稅來鼓勵加薪。這種政策是花錢來收買人民以求降低民怨的肉桶政策,民粹的做法在野黨不敢反對,甚至可能加碼,一般人即使知道有問題也多不願批評。

但台灣經濟這些年會這麼沒有活力,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們一再採取這種目標看似正當,其實卻不符學理,實際上也有很多困難甚至錯誤的政策,並因為已用了這種錯誤且無效的政策來應付民意,所以就忽略了真正重要且有效的基本面改革。

應改善教育及產業發展環境

政府要提高工資,根本正確的方法是改善教育及產業發展環境,以提高勞工和產業的真正本事。但政府把十二年國教搞得怨聲載道,卻不做甚麼可提升學生能力的教育改革,近年的國內淨投資也低於2007年之前甚多。基本面能力的改善相對不如外國,薪資當然會倒退。這些基本該做可做的事很多,只看政府和人民有沒有心去努力而已,本文不再次說明,有興趣的讀者請參閱我的其他文章(例如載於2013年12月《台灣思想坦克》第2頁的〈累積和改善實力才是經濟發展的正途〉及載於2014年7月《台灣經濟研究月刊》37卷第7期第8頁的〈提高薪資關鍵因素〉)。

在基本環境和能力的改善之外,政府若要進一步干預市場,則依經濟學理應以消除市場失靈現象為限,而且以直接消除或抵銷市場失靈較有效率。但政府目前以減稅鼓勵加薪的政策並不符合這經濟原理。加薪可以得到減稅的政策簡單地說,就是用政府和人民的錢來補貼一部分企業加薪的補貼政策而已,它並未明顯降低或抵銷那個市場失靈現象,執行上有點複雜而不公平,而且難有甚麼效益。

加100元薪 減4.25元稅 效果有限

先就加薪的效果來說,政府的想法是加薪的企業在核訂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其加薪的金額可放大為130%或更高倍數來計算成本,因此核訂的盈餘即可減少而少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因而使企業較願意加薪。這政策看起來有獎勵因此應該有效果,問題是用實際數字算一下就知道這效果其實很小。
假設某企業加薪100元,即使用擴大為150%來算,即可以增列50元成本,而減少50元核定之盈餘,因此可使稅率17%的營所稅少納8.5元。但企業分紅之後,營所稅有一半可抵綜所稅,因此股東真正得到的租稅減免獎勵只有大約4.25元。

試問有多少股東會為了這4.25元租稅減免而願意做原來不願做的100元加薪?何況減稅只有加薪這一年,而加了的薪水卻要每年繼續發下去。所以沒有多少原來不加薪的企業會像政府這麼笨,為了降這4.25元的鼓勵而加薪100元。換言之,這政策的真正效果會很小,政府最後可能會把本來就要加薪的那些企業之加薪拿來當政績,而且白白給這些本來就要加薪的企業減稅。

這種以減稅獎勵加薪的想法,可能是由對研發之獎勵東施效顰而來。企業研發行為對它自己和社會都有利。若對自己的利益大於其成本時,不須獎勵企業自己就會做。而若私人利益(例如0.9億)略小於成本(例如1億)而使企業不願做時,政府只要基於其外部或社會利益(例如0.5億)而給一點獎勵(例如0.2億),企業的利益即可大於其成本因而願做該項研發,而社會則可得到更大的總利益。

但企業加薪的外部或社會利益甚小,而不像研發那麼顯著,在不須和其他企業爭奪員工的不景氣時,加薪對企業的私人利益很小甚至沒有,就算企業加薪100元只加一年且可帶來60元的企業私人利益,那政府也要補貼40元以上企業才願加薪。而現在政府今年補貼4.25元就想讓企業因而長期加薪100元,實在是異想天開。

加薪應針對薪資基本面因素

其次已有不少人指出,有不少企業的大股東和經營者的關係人已坐享不該有的高薪,如果對這種肥貓加薪還可減稅實在很不公平。但若要排除對高薪者加薪之獎勵,又可能排除了真正該加薪留住的人才,而且政府將陷入很麻煩的查核工作。為一個效果很小的政策耗費大量行政成本,實在很不值得。

這樣的政策也可能對較有良心的企業不公平。因為獎勵的標準是「加薪」,而非薪資水準,因此原先壓低薪水的企業反而比原先給公平待遇的企業更有加薪而取得獎勵的空間。這政策是在不景氣時才給獎勵,因此有些較沒良心的企業也可能在景氣好時盡量拖延加薪,說是要不景氣時再加以得到獎勵,但到時候會不會加也不一定。

其實,不景氣本來就非加薪的適當時機,市場力量主要是在景氣時藉著人力供給相對不足,而企業也較有能力支付高薪時,一舉將薪資推高。政府這政策若使某些企業在景氣時想延後加薪,將會降低景氣好時市場推高薪資的力量。這些企業到不景氣時即使真的加薪,卻因大環境而不會迫使其他企業跟著加薪。因此這種政策長期來看,有可能使整個市場提高薪資的力量反而分散而下降。

這個政策會如前述沒甚麼效、不公平、複雜,就是因為它並非針對薪資的基本面因素,也不是針對市場失靈的問題來擬定,而是誤以為國家政策可像騙小孩一樣,給顆糖果就可把人帶走。政府推估說,這項政策會減少3.07億元的營所稅,但綜所稅和營業稅分別可增加3.94億與2.3億,稅收淨增加3.17億,並創造出46.04億元的民間消費。這種推估就是典型把企業和人民當傻瓜的做法,它的計算基礎就是前述政府減稅4.25元,企業就願加薪100元的荒謬假設。這幾年政府這類荒謬誇大的政策效益評估及宣傳已不勝枚舉,光我在本專欄指出、事後並已得到證實的就非常多。這也是為何政策無效而經濟沒有起色的重要原因之一。

政府政策應審慎評估成本效益

這些年來政府很多政策不只是沒有好好思考道理及評估其成本效益,有些政策甚至完全忽略成本而只拿效益來誇耀。最近台中的BRT飽受批評,馬總統卻說很多人搶著坐BRT,所以批評是不對的。這種說法就是不看成本只看效益的典型例子。

BRT有免費優惠,又停掉了一些替代的公車路線,人民當然可能搶著坐。但要看BRT政策是否恰當,要同時看它直接花的成本,以及其他車輛可用之道路少了一線,其他公車也少了幾路所造成的不方便之成本,不能只看有多少人搶著坐,這些人很多說不定是坐不到其他公車而被迫進來坐BRT的。

減稅獎勵加薪的政策的規劃評估如此草率,它雖因道理上不對而一定無效,但將來政府也很可能把獎勵期間包括本來就會做的所有的加薪行為都當成政績或這政策的效益。人民若不能明辯這些錯誤的說法,我們的政策就會繼續爛下去。

【本文摘自《看》雜誌第149期,更多內容請見http://www.watchine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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