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顛覆行銷世界 消費者才是最佳廣告代理商

這是網路評論家賈維斯(Jeff Jarvis)的親身經歷。

2005 年,他買了一台戴爾(Dell Computer)筆記型電腦,不幸買到瑕疵品。一場被客服人員踢皮球、等待又等待的惡夢,就此展開。無助、沮喪又氣憤,他在個人部落格上寫了一篇「戴爾爛斃了!」(Dell Sucks)的文章,發洩不滿。
奇妙的事情發生了。

上千個有類似經驗的網友,在他的部落格上留言,短時間聚集了「反戴爾俱樂部」的討論串。「戴爾爛斃了!」很快出現在搜尋引擎第一頁,接著又在維基百科「戴爾電腦」的條目內出現。

一進入網路,誰都能看到賈維斯和更多其他消費者的不愉快經驗。

沒多久,戴爾電腦營收開始下滑,股價跟著重挫,創辦人麥可‧戴爾(Michael Dell)也被迫中斷退休計畫,重返戴爾電腦解決蔓延的危機。

不久後,除了提升產品品質,戴爾電腦組成了一個「部落格抱怨文」搜尋小組。任何人在部落格上抱怨戴爾,不到一週,就會有戴爾員工主動聯繫,協助解決問題。

一樣地,沒花多久時間,戴爾又從評價最爛,翻身為網友最推薦品牌。

行銷不再只是買廣告
一個部落客,改變跨國知名品牌對待消費者的態度。戴爾電腦和來自各國、各年齡層的網友,共同演出一場網路經濟時代,最經典的行銷劇碼,演繹全新的行銷概念。

傳統的行銷邏輯,產品生產後企業只要在電視、報紙、雜誌買廣告,讓消費者「知道」、「引發興趣」,就能在他們進入販售通路時,因為「看到」而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