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在談判中扮演的角色

實驗人員給甲二十美元,由他決定分多少錢給乙,乙則要決定是否接受。如果乙接受,甲乙雙方各獲得甲決定的數目;如果乙不接受,兩人一塊錢都拿不到。
理性來說,乙應該會接受甲提出的任何數目,因為即使只有一美元,都比不接受而什麼都拿不到好。但是實驗結果一再證明,除非甲分給乙五美元以上,否則很多人會覺得過於不公平而拒絕,寧可什麼都不要。
哈佛商學院資深講師瓦夕蘇克(Andy Wasynczuk)以這個簡單的實驗說明,情緒在談判中扮演的角色。
他在哈佛商學院實用知識網路週刊(HBS Working Knowledge)上指出,談判基本上是一方擁有某個東西,另一方願意付出多少代價獲得這個東西。如果雙方同意代價,談判成功。
但是只要買過車或賣過房子的人都知道,談判的來來往往之間,很少是如此簡單明瞭。而是帶著複雜的情緒,包括恐懼、焦慮、競爭、生氣、煩惱等,這些情緒都會影響到雙方願意對何種條件點頭。
瓦夕蘇克表示,商學院從八○年代開始教授談判課程。當時將談判視為直截了當的經濟分析,假設對方的行動是理性的,目標放在思考不同的情況下該如何回應,才能將自己獲得的價值最大化。
然而九○年代開始,研究卻發現,談判者的行為很少是純理性的。他們會考慮自己應該從對方獲得多少,以及萬一對方不答應,要怎麼做才不會丟臉。
瓦夕蘇克在回到母校出任教職前,曾經擔任美國職業橄欖球隊愛國者隊的營運長十五年,負責談判球員的天價年薪。經過多年的實戰經驗,談判時,他盡最大努力避免的一件事是,給球員或球員經紀人生氣的理由,因為這會導致談判大失敗。
他學會跟球員談合約時,笑著走進會面。最後如果談不成,他也會理性化解掉自己的怒氣。例如,如果有一位經紀人對他獅子大開口,他不會因此抓狂,而會在心中告訴自己,這位經紀人對其他球隊大概也是如此。
瓦夕蘇克認為,生氣是談判中最具破壞力的情緒之一。往往雙方會越講越氣,最後達到一個爆發點,造成談判破裂。這時,他們已經不管自己的需求,他們知道會犧牲掉原本能獲得的好處,但是他們不在乎了。
不過,生氣也不見得永遠都是壞事。如果運用得宜,可以展現出己方堅持所提出的要求,可能因而動搖對方,降低他們的要求。瓦夕蘇克表示,要讓怒氣為談判加分而非扣分,「訣竅在於針對情況或問題生氣,而非坐在談判桌對面的人。」
有些人生氣時會擺上撲克臉,不回應對方提出的條件,其實這樣做並沒有用。他認為,如果對方提出的條件很離譜,生氣是沒關係的,明白告訴對方:「我們實在看不出這樣做行得通。」
相對於生氣,研究顯示,如果一開始就帶著正面的態度展開談判,通常會獲得比較好的談判結果。因為當雙方都願意合作時,會產生一種信任感,進而分享資訊,導致更有可能談出好結果。不過開心的談判氣氛也有潛藏風險,太開心的時候,容易接受對方提出的過低條件。

文章來源:EMBA雜誌第336期(2014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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