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君涉賄遭判刑 民進黨:廉政會2/4開會最重除名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收賄,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處陳怡君應執行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說,廉政會2月4日將處理此案,依據廉政條例,最輕至少停權處分,最重可以除名處分。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說,「尊重司法,也請當事人誠實面對」。

根據士林地檢署起訴書,陳怡君與公費助理即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嫌自民國107年底起,利用3名親友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共計新台幣384萬餘元;陳怡君另被控收受建商賄賂7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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