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助理藉勢藉端向企業索賄 馬郁雯等赴北檢告發王鴻薇


指助理藉勢藉端向企業索賄 馬郁雯等赴北檢告發王鴻薇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媒體人馬郁雯13日與青年監督聯盟發起人律師陳又新、執行長許譽騰舉行記者會指控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國會助理張凱維涉嫌向企業索賄,今(14)日上午,3人赴台北地檢署,告發張凱維及王鴻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罪;陳又新表示,他們會提供檢方充分完整的事證。


馬郁雯等人在記者會中指出,張凱維在去年5月找了一家資本額只有10萬的行銷公司「艾弗行銷傳媒」合作,向「台灣安進藥品有限公司」進行提企劃案,內容包括召開公聽會、記者會、溝通立法委員甚至承諾納入委員會臨時提案,同時向廠商索取公關顧問費等230萬,記者會、公聽會更是明碼標價一場10萬元。


馬郁雯今天表示,她拿到的提案部分,確實是由張凱維來主導,甚至為了這個提案的投影片,還創了1個工作群組,而且這個投影片的部分,甚至經過了2次修改。


馬郁雯說,他們在整個討論投影片的過程還不斷的有去詢問柯晨晧律師,當時柯晨晧律師還有跟張凱維講,這樣子做的話,會觸及到法律的紅線,但沒有想到張凱維還是置之不理,甚至他當時去提案之後,還拿到了5項意見的回饋。雖然台灣安進並沒有接受他們那一次的提案,但是針對於貪污治罪條例的部分,實際上本來未遂者就會罰之。


馬郁雯質疑,張凱維在外的行為,王鴻薇到底知不知情?是不是王鴻薇授意張凱維這麼做?才讓張凱維有這樣子的膽子,帶著1個就是營業額資本額只有10萬元的公關公司前往台灣安進來進行提案,他們會把資料提供給北檢,張凱維還有王鴻薇在這件事情中到底扮演什麼樣的這個角色?應該自己去跟檢察官說清楚。


陳又新表示,在這個案件裡面,張凱維如果不是具有立法院立法委員國會助理身分,那這一家10萬元的公關公司又憑什麼去提出那些提案?其他公關公司的提案,是不敢把那些立法委員的職權,包括公聽會、研討會直接明碼標價。


陳又新說,明碼標價的意思就是一定可以幫你做到「你只付錢,我就可以幫你做」。還有提案就是在幾年內一定會幫你提出什麼樣的法案,這些東西不是一般公關公司敢去向業者提出來的,所以像這樣子的提案內容已經可以看到的是,利用立法委員助理職權所做的公權力販售行為,這就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藉勢或藉端勒索所要規範的行為,1個立法委員助理敢這樣子,在沒有經過其老闆的同意下,就擅自的去對外做出這些承諾嗎?王鴻薇必須要說明清楚。


對於馬郁雯等人提告,張凱維發出聲明表示,就馬郁雯、陳又新、許譽騰惡意指涉本人索賄一事,安進公司昨日已發文澄清,公司皆依照台灣法規營運,且與艾弗行銷並無合作。本人確實未代表提案,會正式遞狀提告。


上述三人抹黑已被證實為烏龍爆料,本人亦嚴正否認柯晨晧律師,因募款不成,挾怨報復王鴻薇委員,於節目胡言亂語,捏造與藥廠提供簡報等相關論述,來指涉參與提案及索賄情事。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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