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入北竿禁制區採貝 連檢起訴2大陸漁民


闖入北竿禁制區採貝 連檢起訴2大陸漁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大陸黃岐港的盧姓、陳姓漁民,搭乘不詳船隻進入連江縣北竿鄉高登島之軍事管制地區進行採貝作業,經海巡人員查獲,移送連江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今(29)日依違反兩岸條例將2人起訴,這是連檢今年第4度起訴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台灣的案件。


檢方起訴指出,盧姓、陳姓大陸漁民,長年在福建省沿海從事捕魚為業,對沿海各島嶼究屬大陸地區或台灣地區管轄,知之甚詳,竟於今年10月14日晚間,搭乘不詳之大陸籍成年男子駕駛的陸籍船隻自大陸地區福建省連江縣黃岐港出發,進入連江縣北竿限制暨禁止水域,登上連江縣北竿鄉高登島之軍事管制地區進行採貝作業,共同未經我國主管機關許可,擅自進入台灣地區,被主仼檢察官楊翊妘指揮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十海巡隊當場查獲及逮捕。


連檢表示,近期鄰近的大陸沿海地區人民非法進入台灣地區,並非單一個案。今 年1月間,檢察官指揮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十海巡隊查獲庄姓男子駕駛小型船隻關閉AIS定位系統後,擅自闖入北竿鄉高登島軍事管制區週邊禁止限制水域暫泊。


6月間,檢察官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連江查緝隊查獲孟姓男子與李姓女子2人共同駕駛橡皮艇搭載舷外機及GPS設備在連江縣東引鄉登島,孟姓男子再使用假身分自東引島乘交通船進入台灣本島。


7月間,檢察官指揮金馬澎分署第一○岸巡隊查獲自稱前具大陸地區警務背景之張姓被告駕駛橡皮艇配備舷外機自南竿鄉芙蓉沃登島,以上4案6人,均經司法警察機關迅即逮捕查獲,由檢察官聲請連江地方法院羈押獲准,釐清侵擾動機後快速起訴及求處重刑,除今日甫起訴之案件外,均經福建連江地方法院陸續定 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至7月不等。


連檢呼籲,大陸地區人民入台本有合法適當管道,應恪遵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入出國移民法等相關規範,若欲自大陸地區攜帶物品入台,亦應配合進行相關檢驗,以維國民健康及安全,如有非法侵擾我方軍事管制區、禁限制水域及登島行為,無論自述動機為何,均將依法嚴懲不貸。


而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受羈押、訴追、刑之執行及收容遣返,必有諸多影響與不便,實應警惕及自律自重。連檢亦請轄內民眾提高警覺,海巡機關為襲擾事件備有優厚檢舉獎金,若發現有不法入境人士,請立即協助向海巡機關通報,以共同維護國境安全與民眾福祉。


照片來源:連江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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