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豪華轎車貼牌上路 警鷹眼攔停開出4張罰單扣車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南市白河警分局員警,日前在白河與東山交界的著名景點,崁頂福安宮聯外道路,執行深夜交通稽查及防竊勤務。白河警分局表示,約凌晨1時左右,員警眼尖發現1輛進口旗艦型黑色改裝轎車,雖然車牌登記資料與實車廠牌款式車色均符合,但特徵明顯不符,立即攔停稽查。警方進一步比對查核資料,發現這輛進口轎車的原始牌照,仍在監理單位執行吊扣中。除依法開出4張罰單,也當場禁止行駛並卸繳車牌,扣車代保管。
警方表示,員警比對查核資料發現,這輛黑色轎車的原始牌照,仍在監理單位執行吊扣中。當場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5款及第6款「車牌供他車使用、牌照吊扣期間致無牌照而使用他車號牌行駛」,以及第3項「非汽車所有人之駕駛人駕駛第1項第6至10款之車輛」等,逐一舉發共4張罰單,同時當場禁止行駛並卸繳車牌。

白河警分局表示,雖然已是深夜,交通警察大隊仍派遣全吊式拖車,翻山越嶺小心翼翼,將違規車輛安全移置警察局新營保管場。後續將移由監理單位裁罰;至於交通違規罰鍰,初估將高達8萬6400元。
白河警分局長陳志埕提醒,每輛汽(機)車均有專屬「身分」,除了合法領用車牌、按時投保強制險才可上路外,若牌照經監理單位處分吊銷、吊扣或註銷,即意味車輛未經重新領牌程序,不得再行駛道路;強行上路經警察機關查獲者,不僅面臨當場無車可用及高額罰鍰等窘境,財稅機關後續會再依使用牌照稅法調查,對車主或駕駛行為人追徵補稅,最重處以應納稅額2倍罰鍰。
照片來源:台南市警方提供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心繫中華民國2-1】泰北孤軍70年 吳斯懷助募款修繕1300餘座將士墳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 記者:謝 東明
- 更多政治新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