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修法沒問題 翁曉玲提案被出征 又雙標

(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國民黨團今(4)上午召開記者會嚴正指出,國人對司法不正義判決感到譁然,立法院必須導正「情輕法重」的現況,讓國人重拾對司法信任。但親綠林智群大律師卻斷章取義,惡意曲解翁曉玲委員修法內容,聲稱是為「貪污犯除罪化」。林智群大律師卻看不到綠委賴瑞隆、法務部也提出相關修法。難道身為專業律師,只為了攻擊在野黨可以到沒有底線的程度?
去年台北市環保局清潔隊員,因把殘餘價值約32元的舊電鍋轉送給拾荒老婦,遭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三個月徒刑、緩刑二年。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法,增列該法第十二條中「貪污金額在5萬以下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以貫徹微罪不舉,遭綠媒和親綠律師曲解為貪污犯脫罪。
國民黨團呼籲行政院在本會期將院版送到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將以最快速度排定審查,導正如此荒謬的司法不正義案件,以符合國人期待。
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翁曉玲表示,昨日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針對清潔隊員所犯「電鍋貪汙案」,有關《貪污治罪條例》相關修法內容,卻遭綠媒引述林智群大律師的貼文,要替貪汙犯除罪化。翁曉玲說,除了她本人提案修法「貪污金額在5萬以下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外,包括民進黨立委賴瑞隆、陳冠廷、莊瑞雄等民進黨立委,和鄭銘謙部長都有提出相關修法。未來只要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情節輕微,所得利益在五萬元以下,可減輕其刑或免除其刑。
翁曉玲指出,目前法務部已經將《貪污治罪條例》修正案,送到行政院且審竣完畢,準備送立院審查。換言之,藍綠立委和法務部修法方向均一致,認為貪污情節輕微,但現行處罰卻相當的重,這種「情輕法重」的情況,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以及《憲法》的「比例原則」。
翁曉玲表示,個人提出修法後,卻遭綠媒、親綠律師栽贓、扣帽子稱,把「貪污除罪化」,根本就是造謠、雙標。翁曉玲特別強調,個人提出修法方向和內容,跟綠委、法務部所提的方向和內容幾乎一致,都是不忍看到清潔隊員基於善意,將殘值僅32元電鍋,送給拾荒老婦,而觸犯貪污罪;即便法官歷經四次減刑,最後仍判三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二年,褫奪公權一年。
翁曉鈴表示,當立法者希望從法的方面解決「情輕法重」的問題,卻被綠媒、親綠的林智群大律師雙標曲解,完全沒看清楚修法內容,令人感到遺憾!翁曉玲呼籲行政院盡速將修法送立法院審查,國民黨團希望在本會期能夠完成修法。
副書記長陳玉珍指出,當國人看到詐騙集團成員15萬元燦笑交保,又看到愛心清潔隊員為殘值僅32元電鍋,送給拾荒老婦,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一年,簡直看不下去。現行《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情節輕微,而其所得或所圖得財物或不正利益在新臺幣五萬元以下者,減輕其刑。」,翁曉玲委員提出修法內容,是修正「或免除其刑」。換言之,原本法條就「五萬以下減輕其刑」,但法官或檢察官礙於現行法條沒有「免除其刑」依據,縱使歷經四次減刑,也只能判處三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二年。
陳玉珍指出,翁曉玲委員修法目的是讓法官未來再遇到類似案件時,一方面能夠法有依據,另一方面減低民眾,對司法沒有信心,摧毀司法形象,以免誤解又出現恐龍法官、檢察官;況且,綠委、法務部也提出相關修法。目的都是立意良善。但身為大律師的人,竟然以斷章取義、以偏概全的方式曲解,甚至直接稱修法是「貪污五萬元以下不罰」,難道只為了抹黑翁曉玲、國民黨?難道不知道這句話足以讓我國法治教育倒退100年?陳玉珍呼籲這位親綠的林智群大律師,請給國人正確法治觀念。
副書記長王鴻薇也提到,將殘值32元電鍋送拾荒老婦,遭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的清潔隊員案件,引起社會輿論一片譁然後,立法院立即亡羊補牢,除了翁曉玲委員提出修法外,個人也提出修法,但不知林智群大律師為何「單挑」翁曉玲委員?同時,綠委賴瑞隆、陳冠廷和莊瑞雄也提出修法,
王鴻薇質疑,身為大律師的林智群,有讀過翁曉玲委員的提案內容嗎?知道綠委賴瑞隆也有提案,難道是「隔山打虎」嗎?是想要幫邱議瑩?還是許智傑?衝高高雄市長初選民調?不惜臭賴瑞隆?如果林智群大律師認為翁曉玲委員提案,是幫貪污犯除罪化,是否認為賴瑞隆也是呢?且法務部提出修法方向,也和藍綠立委一致。看來民進黨南部縣市長初選,已經殺到昏天暗地,連側翼都傾巢而出!
王鴻薇表示,《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二條修法,是回應社會大眾聲音,何罪之有?何錯之有?請青鳥大律師林智群告訴國人,藍綠立委和法務部提出修法,哪裡有錯?作為一位專業律師,不要護航民進黨,或者攻擊在野黨到沒有底線的程度。王鴻薇呼籲法務部加速修法的動作,希望行政院在本會期將院版送到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會以最快速度排定審查,讓司法不正義案件,隨著修法導正,符合國人期待。
- 記者:自立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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